直接拿現金的,拿銀行卡的,也有接受房產的,有資助子女出國留學,在國外購置房地產的,還有受賄手段比較隱秘,受賄人的子女開公司,行賄人高價從他們手裡購買商品。這種方式我們以前沒有發現過,如果不是行賄人供述,我們還真發現不了。還有個別領導幹部,跟私營礦主和開發商走得比較近,也給他們幫了不少忙,但沒有收受過錢物,是為了發展生產,還是進行長期投資,我們是沒辦法作定論的,這次就沒有追究了。
這是我們在舉報信中找到的線索,一個副市長利用手中的權力,透過運作,將一家瀕臨倒閉的企業,賣給了一個私人老闆,價值上億元的國有資產只收了3千萬,企業原來的職工大部分下崗,生活沒有著落,該上繳的三險一金也沒交。群眾舉報時。也沒有具體的證據,我們查了幾天都沒有找到有力的證據。後來公安廳的同志控制了那個老闆,老闆供述說,他的工廠需要大量的電焊條,藍山市就有一家生產特種電焊條的企業。副市長給他幫忙後,其女兒就以高於市場價每噸兩千元的價格,將電焊條賣給他,每個月80噸電焊條,就能夠賺16萬元,他們這個生意已經做了5年多。開始時副市長的女兒才讀初中呢。
藍山市有的官員受賄時間特別長,從副科級時就開始受賄,一直到正廳級,該市的人大主任就是這樣。大部分副廳級以上官員受賄,都是從縣委書記位置上開始的。因為縣委書記是權力最集中的職務嘛。
該市除了已經進監獄的原書記和常務副市長外,這次又發現市長、人大主任、政法委書記、組織部長四個常委涉嫌犯罪,涉嫌犯罪的,還有副市長、副巡視員等3人,處級幹部23人,副科級及以上的46人,一般幹部14人。
這只是一個初步的結果,因為他們的黑手伸向了藍山市的任何一個地方。只要是有錢、有利益的地方,就可以看到黑手的影子。如果要徹底查清楚,。必須將發現了問題的人都控制起來,防止毀滅證據。
洪書記說:“大家是個什麼意見,都說說吧。”
劉省長說:“我的意見,是發現一個,雙規一個。我們絕不容許黨內有這樣的**分子存在。”
劉省長當然有底氣說這樣的話,他來中南不過3年時間。藍山市以前沒有他安排的親信部下,更何況曾敏是屬於他一條線的。曾敏到了藍山後,那些人不聽話。他早就看他們不順眼了。
譚和平說:“我同意劉省長的意見。省委要馬上形成一個決定,上報中央。”
他本來就是一個疾惡如仇的人,自然會這麼說了。
午陽說:“我同意劉省長和譚書記的意見。”
午陽也是沒有在藍山安排親信的,有一個常委副市長,那是張書記安排的,如果有問題,儘早處理了也是好事。
政法委書記黃根深的臉色不是很好,估計那些人裡面有他的親信,可出了這樣的大事,態度也不能含糊了。“我同意3位副書記的意見。”
洪書記說:“哪位同志有不同意見沒有?”
大家都說沒有,洪書記又說:“沒有我們就決定對涉嫌的7名副廳級以上幹部實行雙規,鑑於藍山市本來就只有11名常委,現在又有4人涉嫌犯罪,省委就責成藍山市委對處以下的涉嫌犯罪的幹部,全部實行雙規。辦案的力量,由省紀委、省檢察院為主,再抽調潭州、淥江的兩個市的紀委、監察局和檢察院的精幹力量,不夠再從其他市抽調,要爭取儘快查清楚、查徹底。志遠同志,你去我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