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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如果兩人果真是在他們離婚前便開始交往,她就打算向清瀨所要精神賠償金。我回答說,我連清瀨和宮本祐理是什麼關係都不知道,即便他們是戀人,我也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於是峰子問是否可透過帳戶收支情況查明此事。她認為,如果宮本是清瀨的情人,清瀨肯定給過她錢,或者給她買過貴重的禮物。

帳戶的收支情況在兩人簽離婚協議時就已調查過。我一說起這一點,峰子又懷疑清瀨隨便理了個名目,把公司的錢轉入了情人的帳戶。的確,身為社長,清瀨能夠這麼做。但我否定了她的猜測。如果清瀨那麼做,姑且不說別人,起碼我會知道。我對峰子說,有我把關,請相信我。

但峰子並不同意我的說法,甚至說我是清瀨的朋友,可能會包庇他。她堅持要看公司的帳本,而且似乎已經打算另請稅務師或會計師進行調查。

那時我便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覺得事態開始朝不好的方向發展。

然後,峰子說出了我最擔心的事。她提起了二十年前創立的那家子公司,想差那個帳戶的現狀。在簽離婚協議時,那個帳戶作為實質上的公司資產被排除在外。

我拼命裝出平靜的樣子,心裡卻非常緊張,因為我不想讓人知道那家子公司的情況。

從多年前起,我便開始未經社長峰子許可擅自從他的帳戶裡取錢。不僅如此,我還利用清瀨全權委託我負責子公司的會計事務之便,暗地操作,使得遠高於稅務師報酬的錢流向我的事務所,金額大概多達三千萬。

我將這些錢都用來還債。稅務師事務所的經營狀況不好,我還因賭博欠下不少錢。我想在清瀨尚未發現時還回去,但直到今天都沒能還上。我們約好一週後在同一家店見面,便就此分開。但這件事讓我一直寢食難安。我請她先不要向任何人說起這件事,可如果我一直放手不管,她肯定會開始行動,或許會請律師直接跟清瀨交涉。清瀨肯定不在乎,反正他沒做虧心事,可以任人調查哦,但我就完了。

我不知該如何是好,日子卻一天天過去。一週後,我與峰子如約見面。她非常著急,讓我感覺如果什麼都不做,她現在就可能回去找清瀨。我焦躁起來,脫口說出在兩三天之內會給她一份報告。實際上我根本毫無頭緒。

我徹夜未眠,第二天仍一直在想應該怎樣對付峰子,然而什麼都做不了,時間卻比平時流逝得更快。

我也不知道腦子裡何時有了那種想法,只是清晰地記得,傍晚離開事務所時,我已下定決心。證據就是我往兒子家打了電話,告訴兒媳我會在八點左右過去,這是為了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對,那個邪惡的想法就是讓峰子死。

我架著公文包朝小傳馬町出發。上次見面時,我問了峰子的住址。

坐地鐵時,我發現了一件事,於是在人形町站下了車。我發現自己還沒有殺人方案。力氣大的人或許能徒手將人掐死,但我完全沒有自信,也不認為現場會有適合當兇器的物品。

我想找件刀具,便開始在人形町轉悠。人形町有各種各樣的商店,不久我便在一家商店門前停下腳步。那是一家叫刻剪刀的刀具專營店,是創辦於江戶時代的老店,陳列櫃上擺放著手工製造的菜刀、剪子和鑷子等物品。

我被那些物品的氣勢壓倒了。尤其在看到像是由兩把切生肉的刀組合而成的大型裁切剪時,我不由得向後退去。

我覺得自己用不了刀具。這不是切肉或魚,如果無法立刻致死,她便有可能逃掉。即便很順利,血也可能濺到我身上,事後兇器也很難處理。況且如果在這種地方買刀,警方在調查時肯定會發現。

如果不用刀具,那用什麼當兇器呢?如果既能不讓她出聲,身上又不會濺到血,就只有絞殺了。我決定找繩子。我戴著領帶,卻不能使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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