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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活動,只以為方芳是她親媽,一定會對她好的,話裡話外都在巴結著方芳,還向方芳透露農村的生活有多少好,房子有多破舊,飯有多差,衣服有多破,就連上茅房都能髒死個人。

方芳皺眉,不想叫沈寶珠再說什麼豬圈之類的話,就拉過她的手:“你受苦了,放心,咱們家沒豬圈,也沒養豬,家裡乾淨著呢,等回去媽給你買幾身好衣服,再帶你去拜見你大爺爺。”

她壓低了聲音:“你大爺爺可是大官,早年是將軍,如今也……”

沈寶珠一聽,一雙眼睛亮的驚人,滿心的驚喜,叫她幾乎蹦起來。

正在這個時候,宋臨仙進屋,對宋德和方芳恭敬的說道:“爸,媽,吃飯了。”

沈寶珠看到長的這麼漂亮,打扮的又好看的宋臨仙,想到宋臨仙在燕京享了十三年福,而她卻在農村受了十三年罪,一時間,心裡嫉恨幾乎衝破天際,眼裡也跟淬了毒似的。

她這副樣子正好叫搬了圓桌進堂屋的沈衛國看到,沈衛國心裡咯噔一下子,雖然不願意相信自己親手帶大的妹妹竟然是這種人,可是,想想早先沈寶珠的表現,還有她那又懶又饞又自命清高的樣子,到底心裡紮了刺,原來的不捨也沖淡了。

他又看宋臨仙幫忙擺飯,還時不時的給季芹搭把手,對宋臨仙就多了份好感。

“叔,嬸,先吃飯吧。”

沈衛國禮貌的叫了一聲,請宋德和方芳上桌吃飯。

沈寶珠撇了撇嘴:“能有什麼好飯。”

她看到宋臨仙端了碗過來,冷笑道:“果然是農村人的種,才回來就知道幹活。”

沈衛國把這句話聽在耳朵裡,只覺得耳朵都刺疼的難受,他瞪了沈寶珠一眼:“有你什麼事,還不趕緊出去幫忙。”

沈寶珠哪裡願意,站起來就道:“我又不是你家的孩子,憑什麼叫我幹活,我可是城裡人,原來就是享福的,卻在你家受了十三年的罪。”

沈寶珠指著宋臨仙不高興道:“她佔了我的身份,白佔了十三年,現在也該叫她多幹點活了。”

方芳沒說沈寶珠,卻是冷眼看著宋臨仙:“臨仙,以後勤快點,多幫家裡乾點活,農村人生活不易,要是不勤快只怕飯都吃不飽呢。”

看到方芳和沈寶珠這個樣子,再看看宋臨仙低頭答應,雖然委屈卻不抱怨的堅強模樣,沈衛國就開始心疼起這個親妹妹了。

“既然看不起農村人,那走了就別回來。”

沈衛國氣性大,見沈寶珠這樣忘恩負義,索性丟下一句絕情的話就走。

宋臨仙把菜端上桌,笑了笑走出去,在院子裡的大柳樹下找到沈衛國。

她幾步過去,笑了笑,叫了一聲哥。

沈衛國低頭,看到宋臨仙瘦瘦弱弱的樣子,嗓子眼都只覺得噎的難受。

他狠狠捶了樹幹一拳,回頭問宋臨仙:“你在宋家過的是什麼日子?”

沈衛國不傻,就剛才方芳和宋德的表現,一再說明了他們對這個長女的忽視以及苛待,在自家都是如此,在燕京的時候,不定怎麼作賤呢。

宋臨仙笑了笑,也沒怎麼抱怨:“也沒什麼,就是多做點活,多捱罵捱打,我是長女,這些都是應該的。”

她低下頭,有幾分失落:“誰叫我下頭是弟妹,我該讓著他們,我弟弟脾氣不是很好,常常叫我趴在地上給他當馬騎,一個不高興,就勒我的脖子,有一回差點把我勒死,妹妹也有點不懂事,沒幫過我一回,小時候經常撕我的作業,還老是喜歡告狀,她一告狀,我就捱打……”

說到這裡,宋臨仙又笑了:“我就老在想,我要是有個哥該多好,肯定不這麼打我。”

沈衛國嗓子裡更噎的難受,咽口唾沫都困難。

腳步聲傳來,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