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警官,這件事我可以解釋……我也沒想到今天運氣這麼好,竟然在酒吧碰見了這幫人,我這次來緬北,是為了找人,而我要找的人剛好就在這幫人手裡。”
遲緋晚好言相求道,“李警官,我承認今天是我急躁冒進了,可是我也真的在那幫人的窩點裡見到了劉超!所以這趟犧牲還是值的。”
李警官抿緊了唇,冷冷看著遲緋晚,“無組織無紀律!遲記者,你接了這個任務,就要配合組織的調動,否則就別接這個任務!”
遲緋晚不想在這兒浪費時間辯論,她急切地說,“李警官,真的沒時間了,剛才細猴趁我們不注意,就打電話給了他的同夥,如果我們不盡快找到他們的窩點,他的同夥肯定會轉移所有人的。救人要緊啊!”
李警官臉色雖冷,但是覺得遲緋晚的話不無道理,最終還是在她的規勸下,申請了一小支隊伍追蹤出去。
沈知凌已經和李警官介紹過自己了。
遲緋晚也才知道,原來前面一路跟蹤他們的那輛車,就是沈知凌和老秦。
沈知凌住的旅店就在隔壁,距離遲緋晚他們的大本營,不到100米距離。
而剛才遲緋晚之所以能遇見沈知凌,是因為男人從她跟著李警官等人出門就一路追隨,後來看她上了別人的車,便一路遠遠的跟著。
所以,沈知凌其實認得路。
只可惜,等到他們趕到養殖場的時候,整塊地只剩下滿場亂飛的家禽,地下室已經空無一人。
“全都撤離了……”
遲緋晚臉色一片蒼白,怎麼會動作這麼快?
“看樣子,我們還是來晚了一步。”
李警官有些遺憾。
遲緋晚身子微微搖晃了一下,身後有隻結實的大手摟住了她,沈知凌聲音低沉清潤,“沒關係,應該還沒走遠。”
他溫淡的嗓音,讓遲緋晚想起了七年前他們在中東那會兒的經歷。
當時也是差不多危險的情形下,男人也是如此撐著她的腰肢,在她耳邊為她打氣。
遲緋晚心臟不由滾燙,她吸了吸鼻子,終於朝沈知凌看了一眼,“謝謝。”
這聲謝是發自內心的,今天如果沒有他,她恐怕已經是一具冰冷的屍體,又或者被細猴抓回去,淪為任人欺凌的豬仔。
“你我之間,沒必要說謝。”
沈知凌低頭翻閱著地圖,手裡一支簽字筆,正迅速在地圖上標註出歹徒有可能藏身之所,然後套上筆套,抬眸看向遲緋晚的眼睛,“我來緬北,本就是為了你,救你是天經地義的事。”
說著,他將地圖遞給了李警官,“在這附近搜查一遍,應該還沒走遠,緋晚說的對,必須趁熱打鐵,趁這個機會盡快找到這群人,否則時間長了,他們逃遠了,就不好抓了。”
遲緋晚有些脫離地靠在車門上,抬手扶著額頭,“沈知凌,你知道嗎?就在剛才,我見到劉超了,陳老四說,劉超原本可以脫險的,是為了救一個老頭,被帶走的。”
“那幫綁匪為了報復他,把他折磨的不成人形。”
遲緋晚越說,心裡越不是滋味,“其實我挺自私的,看到他的訊息就立馬不管不顧衝過去了,實際上我也不是真心想要救他,我只是想帶他去見張應紅,想讓他勸張應紅翻供。”
沈知凌寬厚的掌心落在女人的肩膀上,他張開五指,用力握緊,“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只要你沒有給大家造成麻煩,就沒什麼值得批判的。”
“可我是個記者。”
“記者也是人。”沈知凌將遲緋晚攬入懷裡,抬手替她輕輕按壓太陽穴,柔聲道,“別想了,先找到那夥人再說。”
遲緋晚不自覺地靠在了沈知凌的肩膀上,這一刻,在險象環生的異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