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那家金店,意外地發現那對情侶也在,不過他們在裡側的戒指區。
袁雨茉想給大伯母買一個金手鐲,跟迎接他們的店員說了一下,就去看手鐲了。
別看大伯母現在已經是上市公司總裁了,有很多價值不菲的首飾,可她最喜歡的首飾還是金的。
從年輕時養成的一個愛好,就是買金首飾,她時常感慨袁淙言不懂攢金子的快樂。
最近沒有特殊的日子,也趕不上大伯母的生日,袁雨茉就是想用自己的獎學金給她買個手鐲,表達一下自己的感謝。
不能總是讓家人對她好,她也想好好對家人好,互相寵著。
“最近金價上漲,還是挺貴的,是小夥子要給女朋友買嗎?”店員看了眼袁雨茉光滑的手腕,拿出來幾款適合她的金手鐲讓她試戴。
袁雨茉連連擺手,“不是不是,你們誤會了,是我買,我給家裡人買。”
她的臉熱了一瞬,他們一前一後走進點店裡的,這樣的距離哪像是情侶啊。
顧宥謙神色也有點尷尬,然而袁雨茉已經試上了,也解釋過了,他便安靜地坐在一旁等待。
袁雨茉拿了一個古法手鐲戴上,感覺還不錯,但是不太滿意,“這種我大伯母好像有好幾個,還是買個其他款式的吧。”
顧宥謙瞥了眼,心裡也覺得好看。
她又拿了個閃砂莫比烏斯手鐲,戴上去就覺得閃閃發光,心裡想著大伯母肯定也會喜歡。
一旁的店員聽到她說話,就知道這孩子應該不差錢,耐心等著她試。
“你幫我看下,這個是不是很好看。”袁雨茉又把手放到顧宥謙面前,詢問意見。
面前突然多了一隻細白的胳膊,手腕上戴著閃閃的手鐲,顧宥謙沉靜的眼眸多了一抹亮色,他道:“好看。”
袁雨茉抬起手又看了眼,點頭,“確實好看,我大伯母一定會喜歡。”
她讓店員幫她拿了一個大圈口的,付了錢,店員還笑嘻嘻地送了她一個杯子。
剛接過店員遞過來的袋子,就聽到爭吵聲。
“你什麼意思啊,今天出來不是說什麼都是你買單嗎,我就買個金戒指,你就不樂意了?”女孩氣沖沖地往外走,聲音不是很大,卻被很多人都聽到了。
男人嘆了口氣,拽住女孩的胳膊,“你吃吃喝喝買日用品,我都可以買單,但是一隻戒指有什麼用,不能吃不能喝的。”
“你就是捨不得。”女孩努力甩掉男人的手,“我用自己掙得錢買還不行嗎,你也不讓。”
“我還不是為了你好?咱倆的錢都是要攢起來買房的,我都能省,你為什麼不能省。”男人感覺被周圍人都看著,像是看戲一般,準備帶女孩出去好好商量,他放軟了聲音,“好了好了,咱先出去說。”
店裡店員有七八個,顧客也就三四對,人不算多。
女孩非不聽他的,在經過袁雨茉時看了眼她手中的袋子,指著她說:“你看看人家,進來說買就買了,同樣是女生,為什麼我不能買。”
就算是用自己的錢也不行,為什麼。
男人又把目光放在顧宥謙身上,不屑道:“剛才在日用品店,他都不幫女朋友付錢,估計她女朋友手裡的是自己買的,他們這種一般不會長久,把錢分的太清楚,這種男人不行。”
顧宥謙抱著胳膊,如看戲般坐在凳子上,長腿隨意伸開,嗤笑了聲,“太有意思了。”
今天有兩次都被人誤解他們是男女朋友,還被人當成不捨得給女朋友花錢的男人,把他當反面教材。
好好好,自己不買還拿別人舉例子。
真行。
袁雨茉無語地看向那對情侶,她真的很久沒這麼無語過,周圍人還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