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雨茉一個電話給姜春蘭撥了過去,“春蘭,我就在烤鴨店旁邊的餐廳,來跟我們一起吃飯唄?”
“啊?”姜春蘭站在路邊,正在尋找烤鴨店的牌子,“我就不去了,我買完就回宿舍吃去。”
下午她們宿舍語音聊天那會兒,她也得知袁雨茉的男朋友目前和室友在創業,還說晚上和他們一起吃飯,估計現在就是這種情況。
她不好意思去打擾別人的飯局。
“沒事,你過來唄,就我一個女生,你來咱倆還能一塊說說話。”袁雨茉說著就已經站了起來,往外走,“我下去接你。”
電話裡,宋思清的話也傳了進來,“這餐廳烤鴨跟旁邊那家都很正宗,正好我點兩隻,大家一塊吃,你讓她來,一個人吃飯多沒意思。”
姜春蘭拒絕的話再次被她堵到嘴邊,也正好看到了烤鴨店的牌子,說了聲好,然後抬腿往對面走。
剛走出餐廳大門,袁雨茉就看見了姜春蘭,她穿了一件米白色大衣,頭髮綁成了丸子頭。
比起大一剛開學那會兒,她白了不少,也漂亮了很多。
今天可能是心情好,還化了妝,背了個簡單的帆布包,看起來就是個文文靜靜的小女孩。
“春蘭。”袁雨茉上前擁抱了她,“你今天很漂亮。”
“你也漂亮的很。”姜春蘭的面對別人誇她漂亮,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回覆。
她從小就沒怎麼被人誇過漂亮,臉上不是乾燥起皮就是面板黑,頭髮毛燥乾枯。
上學以來,她嘗試著在改變,改變髮型,學會用普通的化妝品護膚,學會化妝,也在學穿搭。
更是越來越意識到衣服質感的重要性,所以她一直都在努力做到少買衣服,但是買的時候就在經濟能力範圍內買好一點的。
今天穿這件大衣就是她剛從網上買回來的,穿上覺得不錯,就沒脫下來。
兩人牽著手回了餐廳二樓,推開門,幾人都看了過來。
因為之前顧宥謙請兩個宿舍的人吃過飯,自然大家還都認識。
宋思清先開的口,“快坐快坐,這位我可認識,叫姜春蘭是吧。”
旁邊的盛暮瀟瞥了他一眼,“我怎麼覺得你今天話特別多。”
“那咋了。”宋思清扭過頭,“我可是銷冠。”
那氣勢就跟電視劇裡說那句‘我父親配享太廟’的感覺一樣。
姜春蘭默契地和袁雨茉對視一眼,好像兩人想到一起去了,沒忍住彎了彎唇。
她點點頭,跟大家打招呼,然後被袁雨茉帶到她旁邊坐下。
正好左手邊坐著的就是宋思清。
姜春蘭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說自己是銷冠,就聽對面的齊浩城說,“思清可是我們公司的寶貝,拉業務全靠他了。”
“那是,宥謙你可得給我提成。”宋思清有點小得意,看向顧宥謙,“我得攢點錢,等談女朋友了,給她買包買衣服。”
顧宥謙靠在椅背上,手搭在袁雨茉身後,“成,你以後就是銷售部的宋總,每單提成給你百分之十。”
宋思清雖然專業能力也很強,但是他更喜歡和人打交道,不喜歡坐在電腦前敲程式碼。
他也出身農村,上面有三個姐姐,最小的姐姐都比他大了五歲,所以家裡父母年齡很大,而且目前家裡的經濟來源全靠他父親之前弄的一個養雞場。
在宿舍的時候,他經常就說如果自己想留在京市,只能完全靠自己。
以後不管是結婚還是什麼的,需要用錢也全靠自己。
他在上大學前,就有這種認知,所以寒暑假,週末,各種假日也是要兼職打工的。
往公司裡投資的錢,一部分是他自己攢的,一部分是跟盛暮瀟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