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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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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被堵住的唐繼堯一個勁的想叫,他想讓他手下計程車兵們明白,如果救下他來一人賞百兩大煙土。如果救下他來,他也會想著救這些士兵們得病的家人。

然而,令他失望的,起先是一個,接著是越來越多計程車兵自覺不自覺的放下了手中的武器,甚至他的衛隊軍官的話更令人感覺到惡寒。

“長官,恁們把他帶走吧,他既然連家鄉父老鄉親的命都不顧,我們也就不管他了。弟兄們,聽我們的命令,放下槍。”

54章 依法審判

有的人說過“人心隔肚皮。做事兩不知!”

我們不能分辨這句話的真偽,畢竟無論何種樣的“真理”都有其時空界限。如果放在今天的中國,這是一句帶有普遍性的真理。

最少我們不知道我們該相信誰!

官,是萬萬不值得信的。

前面說過,金字塔裡的官,他們是無可奈何的不得不**者。因為,受到傳統觀念當中的,“有位才有為”這個觀念的制約,“位”比“為”重要,哪怕為了“位”而不得不同流合“為”。既然已經同流合“為”,那麼曾經的理想與壯志自然都只好放在一旁。

直到今天,同時做了階下囚的雲、貴兩省的督軍,知道必死之時。回頭看看自己一生走過的道路才發現,有的時候那些路並不是自己想走的道路,只不過是為了“位”而不得不“為”的事情。

沒有人天生是壞人,也沒有人天生不是壞人。實際卻非是“人生而惡”,亦非是“人生而善”。根據環境改變人這個哲學命題,或者可以這樣說,此時民國之初,惡人不得不為惡,善人也不得不為惡。

歸根結底一句,全是惡人!

當然,這也就說明了,為什麼沒有“位”也不必去“為”的小人物們,卻多得是善行的原因。可究其根本,這不過是民國的悲哀,不過是法制與**的悲哀,如此而已!

“犯罪嫌疑人唐繼堯、犯罪人陸榮廷,經陪審團合議被判因觸犯《中華法典》刑法第××條第×款……,被檢控的叛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罪……諸罪名成立,依法合併執行絞刑,立即執行!”

雲、貴方面因為首領的失陷,第一次認識到“斬首”行動的可怕。同時,有那麼一些高階軍官或者官員,拿著民脂民膏逃向法國、義大利、美國等等國家。但沒人跑向日本,知道他們惹不起琴島方面。

固然這些國家,還沒有與中國正式建交,似乎他們逃得了性命安全了一時。然而,不久之後,他們在這些西方國家當中,遇到了一些可怕的彷彿自然形成的災害,全家死光光。

隨後,諸如義大利黑手黨、紐約黑幫等等歐美國家的社團組織,向“中華會館”移交了大筆財富及被攜帶出國的國家級的寶貴文物,作為他們對於“中華會館”牢不可破的“友誼”的保證。

相應的勢力已經不是這些小的社會可以比擬的“中華會館”,向他們做出了感謝的表示。

至於留在雲、貴兩省的官員們,看到這種情形的時候。

知道世界之大,已經完全沒有了他們容身的地方,除了接受法庭按照《中華法典》的審判之外,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畢竟死在國內還有安葬的地方,而死在國外那是整個家族都要成為孤魂野鬼的下場。與其亡族滅種,不若自己引頸受戮來得妥當。

最少《中華法典》還不至於因為自己的罪行而涉及家人,而跑到國外去,那樣的災害,實在是使人無法承受得起的。因此,雲、貴方面通電全國,接受琴島政權的管理,並接受《中華法典》的保護與制裁。

破例的,在宣判唐繼堯與陸榮廷的審判,唐雲揚一直守候在無線電收音機旁,雖然他極想到場聽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