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田靜香,在一家企業做管理工作。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煩心事,讓我寢食難安。
老公趙志勇在市裡的一個工廠上班,每天早出晚歸,雖然辛苦,但收入還可以。兒子樂樂已經上小學了,一家人生活得其樂融融。
一天晚上,我正在輔導樂樂寫作業,突然接到一個陌生電話,電話那頭是一個女人的聲音,她自稱是孫威的前妻田芳,帶著女兒孫悅剛從國外回來,想約我見個面。
我一時沒反應過來,孫威是我前夫,已經去世三年了,我和他已經沒有任何瓜葛了,她找我有什麼事?
懷著疑惑的心情,第二天我還是和田芳見了面。
田芳比以前更有氣質了,只是眼神中帶著一絲疲憊。她開門見山地說:“我聽村裡人說,志勇在市裡買了房子,浩子(孫威的小名)留下的老房子現在是你們在住吧?”
我點點頭,心說這不是明知故問嗎?
田芳接著說:“浩子去世的時候,孫悅才十歲,現在她已經十八歲了,是個大姑娘了,有些事她也該知道了。浩子留下的房子,理應是她來繼承。”
我聽後有些不悅,浩子留下的房子?當年我和孫威離婚的時候,可是淨身出戶的,什麼都沒要。這房子也是我和志勇結婚後,一起努力賺錢買的,和田芳母女倆有什麼關係?
田芳見我不高興,解釋說:“你可能還不知道,浩子當年和你離婚後,心情一直不好,工作也辭了,整天借酒澆愁。後來得了抑鬱症,我把房子賣了,帶著孫悅去了國外治療。浩子的哥哥孫超看弟弟可憐,就把自己在村裡的房子給了浩子住,還幫他辦理了低保。浩子去世後,孫超也沒把房子收回去,沒想到現在被你們住了。”
我聽後愣住了,原來這房子是孫超的!難怪當年我和孫威離婚後,他一直沒搬走,我還以為他是沒地方去呢。
我心裡有些不悅,孫超怎麼能這樣呢?他明明知道這房子是留給孫悅的,卻私自給了我們住。
田芳見我不說話,又說:“我知道這房子現在市值不菲,你們住了這麼多年,也不能讓你們白住。這樣吧,我給你們三十萬,你們把房子還給我,怎麼樣?”
三十萬?打發叫花子呢?這房子現在至少值一百萬!我心裡想著,嘴上卻說:“田芳,這房子我們住了這麼多年,已經有感情了。而且樂樂也在這裡長大,他不能沒有家。要不這樣吧,我給你五十萬,你把孫悅的繼承權放棄掉,怎麼樣?”
田芳聽後有些生氣:“田靜香,你別太過分了!這房子本來就是孫家的,我們只是想要回屬於自己的東西。”
我見她不肯讓步,也來了火氣:“田芳,你別忘了,當年是你帶著孫悅拋棄孫威的!現在他死了,你們又回來爭房產,你們還有良心嗎?”
我們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地吵了起來,最後不歡而散。
晚上回到家,我把這件事告訴了志勇。志勇聽後也很生氣:“這個孫超真是太過分了!他怎麼能把弟弟的房子隨便給別人住呢?不行,我得找他理論去!”
我說:“你找他也沒用,房子是他的,他願意給誰就給誰。咱們還是想想怎麼應對吧。”
志勇說:“還能怎麼應對?咱們又沒理。要不咱們把房子還給他們吧?”
我一聽就火了:“你說什麼?咱們把房子還給他們?那咱們住哪裡?樂樂怎麼辦?”
志勇見我生氣,就不敢再說了。
接下來的幾天,我一直心事重重。田芳隔三差五就給我打電話、發資訊,催我還房子。我煩不勝煩,卻又無可奈何。
一天晚上,志勇下班回來說:“我有個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我一聽就來了精神:“什麼辦法?”
志勇說:“咱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