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42部分

足宣告無罪到哪裡都是一樣的

回覆7:作者是想說:真相永遠是我們看不到的

回覆8:我覺得最後那一幕有向美國辛普森案致敬的味道。就像一樓所說,在法律的世界裡,程式公正是大於事實公正的,這也意味著,普遍公正大於個案公正。程式的公正是一個完善的司法制度所必備的。

當然,這種情況的確可能是會某些個案中真正的正義得不到伸張,但較之發生在中國的某案,一男被判殺妻,十一年後妻子從外地回來了,才宣告平反——仍舊是後者的情況更為可怕。換句話說,程式的公正與事實的公正就是“寧肯漏殺一千不能錯殺一人”與“能肯錯殺一千不能漏殺一人”的博弈。

回覆9:這部小說的核心就是,我們要努力維護的是委託人的利益,他是不是兇手與我們是否認真履行律師職責毫無關係。正義不是律師的使命,勝利即是正義。

如果看完這本小說之後,還對細節如此糾結,那就不用看第二遍了。我倒是很期待,作者的第二部小說,這個肯定有續集,是絕對的!!

回覆10:形式重要,真相也重要。

回覆11:我覺得這案子和程式公正沒什麼關係,因為案件的質證也不全是非法逼供那裡。而且裡面的人也不是很清楚男子到底有沒殺人,而辛普森的案子事實是明擺著的了。

回覆12:同樣的疑問也在《傲骨賢妻》裡面出現過,但是是不是真的兇手跟律師並沒有多大關係,他們只負責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回覆13:法律上他已經不是兇手了!一罪不二判!

回覆14:我覺得是兇手,女主就是一把自己全副身家敗進去救殺人犯的腦殘!!!!討厭!超級討厭!!

回覆15:我們不是神,永遠不能知道事實的真相!法律仲裁沒問題也就勝利了!

回覆16:最後來了一句下一個就殺了你,嚇得我晚上都睡不好覺啊。。。好陰森的說⊙﹏⊙‖

回覆17:是不是兇手和我們沒關係。為什麼這個作為第一個故事?我個人認為這就是小說作者想告訴我們的事情!整個案件的真相和律師的職責完全是兩碼事。是啊,劇中說的很清楚了。如果還真的糾結那個人是不是兇手的話。那麼,只能說沒看懂這部小說的意義。

簡單點說:那個人是不是兇手,那是偵探推理小說的事情,這部劇的主要意義就在於律師拿錢,幫委託人洗脫罪名。

回覆18:應該是兇手,只是律師需要保證程序正義就ok,真相不重要。這個case感覺和英劇《皇家律師》裡的一個case,《脫罪大師》的那個case,還有《一級恐懼》都很像。不過真的很恐怖,比如《脫罪大師》的男主在不知道真相的前提下幫真兇打脫謀殺罪無罪釋放之後,結果是放虎歸山,導致自己老婆被殺。

回覆19:看《》千萬不要糾結真相,因為這部小說不像其他小說一樣擁有上帝視角,並且追究到底!所以說,這也是這本小說的特別之處啊!

回覆20: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他是兇手。想想冤假錯案的產生……

這條帖子,很是熱門,下面還有一連串的回覆,小柳仔細看了一眼回覆數字,居然有1341個!

“我去,雅虎果然非同一般啊,就是牛x,隨隨便便一個帖子就有一千三百個回覆,我昨天到現在的那個推特,超過一萬人回覆就已經有些洋洋自得了呢,現在看來,我還是差得遠咯?”小柳有些自嘲的聳了聳肩膀,繼續看下去。

大概看了一百多個回覆,下面的回覆已經開始有些重複了,所以也就沒有看下去的必要。

小柳又點開其他的帖子。

標題:【為什麼唯利是圖的研介願意接受真知子提出長達42年的勞動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