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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外貌,他是及不上法蘭可,但是他懂女孩的心,知道她們喜歡什麼,也知道如何才能受女孩歡迎……因此,從以前他就一直不缺女伴,直到最近有點厭倦為止。
但是,這可不表示他喜歡被人冷落——特別是被一個他先發現的女孩冷落!再說,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是稍微注意到流行資訊的女孩,都應該會認識他才是。前些天,當他一個人獨自漫步在東京街頭時,差點回不了飯店——不是因為迷路,而是被成群的男男女女團團圍住,進而動彈不得。
不是他自誇,而是他在東方世界仍有一定的知名度。
“對了,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亞歷山大看著林飛菱專注作菜的神情,突然想到他還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至於法蘭可,不曉得什麼時候弄來了紙筆,不停的在一旁作筆記,忙得很。
“我啊,我叫林飛菱。”有點繞舌,不過呢,她真的沒想過要取什麼外國名的嘛,也別指望他的發音標準,有個樣就成了。
“林?”
“對,就是林。”這個字最好念,也不會有重複的問題。“對了,幫我拿個盤子過來。”她懶得走過去拿,於是支使現在最閒的亞歷山大。
“林,你認識我嗎?”亞歷山大非常合作的遞了個白盤子給林飛菱。
“現在認識了啊。”這是什麼問題?林飛菱接過盤子,心想這個傢伙問的什麼怪問題!
“不是,我的意思是,之前你有沒有看過我?”這幾年,他的曝光率不低。而且他上的都是全球性的雜誌,只要她有注意到,應該就會看過他。
她關掉爐火——法蘭可還是專心一致的作筆記,根本不理會其他兩個人——盛起鍋中的九層塔炒蛋,轉過身仔細的端詳他。“嗯,經你這麼一說,我好像真的在哪裡見過你。”乍見他的剎那,她的確有些微的印象,不知道在哪裡曾見過他。
不過,在她眼裡,外國男人都長成一個樣,就像外國人會把中國人當成日本人,把日本人當成韓國人一樣的道理。
“不過,我真的想不起來。”他會不會是歌星?所以她曾在MTV臺還是啥CHANELV見過他?“你是歌星嗎?”沒聽說過哪個義大利歌星紅到全聞名的……唱歌劇的有可能,唱流行歌的……她只聽過個叫AndreaBocelli的義大利男歌手。不過,他有一臉大落腮鬍,還有點“份量”,這個亞歷山大應該不是他。
“他唱的歌根本不能聽。”剛才專心作筆記的法蘭可已經結束了他的“功課”,開始加入對談。
“真是謝謝你的介紹。”歌星?他怎麼可能是個歌星!“你真的不認識我?”
“真的。”奇了,為什麼我要認識你?林飛菱在心裡犯嘀咕。
“那你有沒有聽過Lavina?”
“那是什麼?唱歌劇的嗎?”Lavina?她聽過一個叫Nana歌星,沒聽過Lavina這個人。不過Lavina這個字她有點印象……對啦,她的室友交代的購物清單中,這個字出現了好幾次。“喔,等等,我說錯了。”知錯能改,她馬上改口道:“那是家賣東西的店。”這沒錯了吧?
法蘭可正經八百的說:“你這說法沒錯,那的確是家賣東西的店。”
在一旁的亞歷山大可是快氣瘋了——賣東西的店?虧她想得出來!雖然生氣,他還是力持鎮定。“這麼看來,你是真的不認識我了。”看來他的名氣顯然不夠響亮,“那,你聽過TomFord這個名字吧?”就算她沒聽過他,那她也該聽過現任Gu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