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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長得靚仔也是我的錯?

簡直是比哥譚還要亂的存在啊。

今天幾百古惑仔街上大混戰,明天悍匪手持AK+手雷搶金店搶銀行,後天毒販跟警察在街上槍戰......

動不動就死一大串的人。

沒有金手指,又沒有主角光環,保不齊下一刻就是某個事件的炮灰。

不過,事到如今,葉皓軒已經沒有退路。

當警察總比混社團強。

他也想好了。

在警校,不當第一名,不做出頭鳥。

只要順利畢業,當個警察就好。

誰知他最後還是被黃花誠給選中了。

黃志誠說他在警校得過且過,表現不是特別突出,長得又痞帥痞帥的,跟古惑仔的形象很吻合。

所以決定派他去臥底。

其實,他知道,那是因為他沒學歷沒背景。

他當時很想對黃志誠說,麻賣批,長得靚仔也是我的錯?

再說了,選臥底不是應該選最突出的那個人嗎?

作為穿越者,作為港片發燒友,擁有上帝視角,他自然知道黃志誠是什麼樣的人。

那是吃著臥底的人血饅頭,踩著臥底的屍身上位的。

再說了,港片中的臥底幾乎都沒有好下場的。

就算功成身退,那也得隱姓埋名,甚至被迫離鄉背井遠走高飛。

最好的結果也是調入文職。

升職加薪?

想都不要想。

所以,對於黃志誠讓他當臥底,他想都不想就拒絕了。

臥底?

狗都不當!

哪怕黃志誠威脅他要把他趕出警校,他也不為所動。

因為他知道只要他不犯紀律,警校就沒理由開除他,黃志成更不夠資格。

當時黃志誠確實也是拿他沒辦法。

只是,黃志誠太陰險了,後來對他使用了栽贓陷害之計,所謂的人證都出來了,他百口莫辯。

他最後也只好答應了。

事實上,他後來也是想通了。

在這個港綜世界,悍匪毒販、亡命之徒多如牛毛,如果僅僅是混白道,並不保險。

如果黑白兩道通吃,遊走於灰色的地帶,那就不一樣了。

憑他的身手,加上先知先覺,只要小心翼翼一點,他自信能夠應付。

其實,披著這張皮混社團,是一把雙刃劍。

利用好了,有時候可能會是一張保命符。

如果不答應黃志誠,他可能當不了警察。

別以為你什麼都沒幹,就是清白的。

你沒有背景,就是一個小透明。

被黃志誠這樣的人盯上了,只能算你倒黴。

當然,幹不了警察,他也能幹點別的。

比如做點小生意。

可是。

這個年代的港島,社團橫行。

想要做點小生意,都會有社團來收保護費。

賺不了多少錢不說,還要受氣。

那倒不如答應黃志誠,在社團混出個名堂來,將來把他踩到腳下。

黃志誠一開始是讓他到韓琛的身邊做臥底,誰知他又被韓琛選中,回到警校做臥底。

警校還沒畢業,他又被黃志誠派到靚坤的身邊做臥底,收集靚坤走粉的證據。

他現在都不知道自己是幾面臥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