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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密,”我說。

最後一次看見瑪利?盧是在校車上,她不願意和我坐,昂頭從我身邊走過,用眼角傲慢而鄙夷地看了我一眼。過後,在她到站下車,經過我座位的時候還著實踢了我一腳,她俯身對我說:“我要親自去弄明白,反正我恨你,”話說得很大聲,車上人人都聽得見,“——我無時無刻不恨。”

從前神話故事總是這樣開始的。可後來,故事講完了,你並沒真正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還要發生什麼事,你只知道對你講過的情節,只知道一個字一個字的意思。如今我的故事寫完了,用我自己看了都十分喪氣的筆跡滿滿地寫了半個記事本,寫得歪歪扭扭,跟孩童寫的差不離。現在故事寫完了,我也不明白這故事意欲說明什麼東西。我知道我的生活中發生了什麼事,但我不明白這一頁頁字裡行間發生的情況。

瑪利?盧對我說過這番話十天後人們發現她被殺害。她的屍體被扔進離開道路和敏屯宅院四分之一英里的鄂爾克河。報紙上說那個地方已經十五年沒人居住了。

報上說瑪利?盧死的時候十三歲。她失蹤了七天,整個縣找遍了也沒找到。

報紙上還說敏屯宅院多年沒人居住,被遺棄的人有時候在那兒棲身。說屍體被剝光衣服,殘缺不全。詳細的情況沒有更多的報道。

這事發生在很久以前。

殺人犯(或殺人團伙,報紙上總是這樣說)一直沒有找到。

漢斯?繆恩澤當然被捕了,在縣的監獄裡關了三天接受警察盤問,但最終證據不足,把他放了,報紙上說雖然人人都認為他就是那個殺人犯難道不是他嗎?——盡人皆知。多年過去了他們還是這樣說。漢斯走了,希絲金一家也走了。沒人知道他們去了哪裡。多年過後人們還會這樣說。

漢斯發誓他沒幹,他好幾個星期沒見瑪利?盧了。有人為他作證說他不可能做,其一,他再也沒有用過他兄弟的汽車,再則他一直在幹活。在地裡賣力地幹活——不可能溜出去這麼長時間幹警察所說的事。漢斯也再三說自己是清白的。他當然是清白的。狗孃養的真該絞死,我父親說,人人都說是漢斯,除非是流浪漢或者釣魚的人——釣魚的人常常開車到鄂爾克河釣黑鱸魚,在河岸上升火,走後留下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有時候也進敏屯宅院巡遊,尋找可偷的東西。警察有幾個這些人的駕照牌號,對他們進行了盤問,但什麼也沒問出來。還有那個狂人,那個住在伊朗人垃圾堆附近用油毛氈搭的簡陋棚子裡,人人都說幾年前就該送進州立醫院的隱士。但人人都知道漢斯才是真兇。漢斯能走多快就走多快,乾脆消失了,連他家的人都不知道去了哪裡,除非他們撒謊,而他們卻宣稱沒有撒謊。

母親抱著我哭得前仰後合,我們兩人放聲大哭,她告訴我瑪利?盧現在幸福了,瑪利?盧現在進了天堂,耶穌基督帶走她,和他住在一起了。我是知道的,對不對?我想笑,但是笑不出來。瑪利?盧不該和男孩子交往,不該和漢斯這樣討人厭的男孩子交往,母親說,她不該老是鬼鬼祟祟的——我是知道的,對不對?母親的話充斥我的腦袋,在腦袋裡氾濫,所以笑一笑也無妨。

耶穌也愛你你知道的麥麗薩是不是?母親摟著我問。我說知道。我沒有笑,因為我在哭。

他們不讓我參加葬禮,說會把我嚇壞。儘管棺材是蓋著的。

據說人老了許久以前發生的事情會記得比剛發生的事還清楚。我發現的確是這樣。

例如我記不得這本記事本是什麼時候在伍爾華茲的店裡買的,是上個星期還是上個月或者幾天前?我不記得為什麼我要在這個本子裡寫,有什麼目的,我問自己。但我記得瑪利?盧彎著腰在我耳邊說的那番話,記得幾天過後瑪利?盧的母親在吃晚飯的時候來問我當天是否見過瑪利?盧——當天我盤子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