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亞琴是喜歡孩子的,對孩子也很寵愛,章龍家的小娃兒可喜歡奶奶抱著她了, 再說她經驗也足。有劉亞琴在, 範美蘭都輕鬆了很多。
劉亞琴最喜歡的是範凹裡的居委會大禮堂,白日裡大家要上工,人很少,但是到了晚上,大家都坐在一起看電視, 磕著掛著、咬著紅薯幹,那可不是一般的熱鬧。
這一天, 劉亞琴和溫母提起了一件事:「親家, 余余和女婿沒有拜過堂, 又因為兩人不在一塊兒, 趁我們都在,乾脆給他們拜個天地吧。」
溫母一聽:「這可以。」她最遺憾的就是兒子沒有個婚禮,如果能在這裡拜個天地,那的確好。
劉亞琴:「女婿後天就要走了, 咱們明天讓他們拜天地?余余的衣服我都準備好了,大紅色的旗袍。」她結婚的時候才50年出,那個時候結婚還有人穿旗袍的,這次來範凹裡之前,她就偷偷的給女兒也做了一身旗袍,一直沒有拿出來,這事情林余余也不知道。
溫母:「行,結婚就該這樣熱鬧。」
所以等吃晚飯的時候,林余余從衛生所回來,就知道了這件事,關於這件事,她自然是願意的,還覺得有些意思。
溫崇當然不會反對,拜天地在農村裡,是很正規的結婚禮節。
林余余和溫禮同意之後,劉亞琴和溫母還有李秋紅就商量著喜宴的事情了,不管菜怎麼樣,總得叫些人吃喜酒,熱鬧熱鬧。
說起來,菜還是有的,雖然現在去買豬肉基本上是買不到了,可是豬肉沒有雞肉來湊啊。
第二天的婚禮還是非常熱鬧的,村裡很多人都來了,大家雖然捨不得送肉,但是菜還是捨得送的。所以林家的菜很多。
不過也有送肉的,書記家和大隊長家就送來了肉,都是雞
,就連範國棟家也送來了一隻雞。然後加上林余余家的、李秋紅家的、章龍家的,不得不說,這肉還真是豐富了。順便用雞油炒菜,炒的菜還非常的香。
婚禮是在晚上,溫崇穿著中山裝,林余余穿著紅色的旗袍,兩人紅燭下拜了天地,高堂是溫父、溫母、劉亞琴和李秋紅,是林余余邀請李秋紅去的,李秋紅倒是不想去。
酒席一共弄了十來桌,真不是一般的熱鬧,院子裡有電燈,所以也不怕暗。
這一頓晚飯吃吃到了八點多,村子裡很久沒有這樣熱鬧了。酒席結束,婦女們留下來幫忙收拾,林余余和溫崇被送進了洞房裡。
也許是今天非常有儀式感,讓林余余特別有感覺,就覺得自己是真的嫁人了。
溫崇洗了澡進了屋子,林余余躺在厚厚的被窩裡,只露出一個腦袋。「今天開心嗎?」
林余余:「開心,以前覺得結婚婚禮肯定很累,但自己結婚又覺得意義不一樣。」她以前是真的覺得結婚很累,在第一世的時候,親戚結婚,新郎新娘還要敬酒之類的,實在是受不了。但是今天碰到自己結婚了,又覺得非常有意義,很不一樣。
溫崇掀開被子上床:「我應該早點舉辦婚禮的。」他不注重這些,他發現她也不注重這些,所以也就沒有提了,但是看她今天很喜歡,又覺得是自己疏忽了。
林余余:「跟你沒關係,我不在意這一套,今天的事情只是有些意外,沒有了我也不在意,但是有了也挺高興的。就像我們去玩一樣,到了一個地方,有些景點沒有去過也沒有關係,如果去了,碰巧這個景點很好玩,會覺得有趣。」
溫崇:「你的形容真有意思。」
林余余:「洞房花燭夜呢,你確定還要繼續談這個?」
溫崇一笑:「不是早就洞過了嗎?不過第二次第三次的……不管第幾次,我都很喜歡。」
林余余心想,這人真不要臉。這擺明瞭是他佔便宜的事情,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