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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荒田(二)

兩千多饑民,一共安頓在四個村落裡。每個村落相隔約有兩里路,茅草屋子已經換成了木屋。每個村子裡挖了三口水井,還設定了專門倒垃圾和夜香之處。還有些人家,竟養起了豬和雞鴨。

陳瑾瑜忍不住問道:“蔡縣令,饑民們吃的糧食都是王府接濟的,哪來的銀錢買豬買雞鴨來養?”

蔡縣令笑著解釋:“這是下官的主意。買雛雞雛鴨和小豬仔的銀錢,都由縣衙來出。他們每日要負責去打草餵養。酈縣山多林多,只要勤快些就成。等養個一年光景,豬可以由縣衙出面回收,到時候一併送去軍營,換成銀錢。一半歸縣衙,另一半就歸他們自己。雞鴨可以下蛋,也可以一併賣了換銀子。”

反正軍營裡消耗大。三日吃一回肉,送再多雞鴨豬過去,都能吃得完。

蔡縣令這頭腦靈活的,讓陳瑾瑜不得不敬佩:“蔡縣令這法子真好。”

馬耀宗立刻笑道:“我待會兒就寫信給我祖父,讓他也學一學蔡縣令的法子。”

湯有銀沒吭聲,心裡卻想著,今晚回去他也得寫信回西鄂。他的堂兄在縣衙當差,可以私下提醒鄒縣令一二。

蔡縣令呵呵一笑,很是謙虛:“我也是先試試,要是能成,百姓們也能多一條活路。”

要做事,就免不了要操心。就剛才這隨口的幾句話,聽著輕飄飄的,背後不知要做多少繁瑣的工作。

譬如哪家要養雞哪家想養鴨哪一家又要養豬,都要一一登記。養到半途雞鴨死了,豬生病了,該怎麼辦?縣衙要不要一併管?管的少了不成,管得多了,百姓會不會就此生出怠懶的心思,故意躺吃躺喝?

等雞鴨豬這些家禽養好了之後,還要挨家挨戶地收起來,再一併稱重算賬送去軍營。

此間種種,給縣衙平添了許多差事。也就是現在的酈縣,人人都俯首聽令。換作幾年前,誰樂意做這麼多瑣碎又沒好處的事情啊!

這些事,蔡縣令當然不會說。事情還沒做成,哪有大肆表功的道理。便是做成了,也是應該的。

姜韶華心中有數,溫聲道:“蔡縣令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