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的設施看起來金碧輝煌,是那種能讓人捂著眼睛大喊&ldo;呀好閃亮&rdo;的華麗。透過正對面那巨大的落地窗,我幾乎可以看到半個h市。哦,那裡是我的學校,那邊是我最常去的ktv,啊,這邊是萬紫千紅……
我看得不亦樂乎,過了好一會兒才意識我把鬱美男丟門口很久了。
鬱美男還好好地躺在地上睡得很熟,沒有被人當做大型垃圾撿走。我將他拖進來,一腳帶上門,然後一路把他拖到了主臥室,又千辛萬苦地把他弄上了床,蓋上了被子。
做完一切後,我累得氣喘吁吁。
一邊平復呼吸一邊看著鬱美男的睡顏,我不禁大煞風景地想起了他之前吐了我一身的事。
這事不能就這麼算了,雖然我是個好人,但精神損失費啊,搬運費啊什麼的費用可不能不收。
從包裡翻出一本便簽紙和一隻小巧的原子筆,我想了想,動手寫下了幾句話:&ldo;您好,我就是把您從風月場所裡拯救出來的雷鋒姑娘。不過雷鋒姑娘很窮,所以相關費用必須找您報銷。我算算,打的用去13元,您身體的搬運費算50元吧,再加上您之前向我吐了&l;苦水&r;,服裝費以及精神損失費加起來大概要366元,總費用就是429元。您錢夾裡似乎沒有零錢,那我就取個整數五百元吧。請清醒後核對一下您錢夾裡的數目,如果不對,那就是這家店的服務員乾的,不關我的事。此致敬禮,睡個好覺&rdo;
為防鬱美男看不到,我把便簽紙貼在了他的額頭上。
作為一個好人,我從他錢夾裡抽出五百元後,還幫他把西裝疊好了。
唔……不對,西裝似乎不應該疊起來的。
於是我又把西裝抖抖散,想掛到一旁的衣架上。這一抖不要緊,卻讓我抖出部手機來。而且巧的是,手機螢幕是亮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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