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世現大公子保持著微笑,看著近在咫尺的娃娃臉,清純嬌俏,花開正豔,心裡蠢蠢欲動。
他歉意的道:“薇薇同學,是我失禮了,都是因為我太喜歡你,才迫不及待的想要把世間美好的東西都送給你!完全是一份好心好意,希望薇薇同學不要再拒絕我。”
童薇薇不悅的繃起了臉,眼睛轉到別處。
“你的禮物太貴重了,我只想要平靜的生活,謝謝。”
張世現一聽,拍著胸脯道:“沒問題,只要你答應做我女朋友,我保證沒有任何人敢來打擾你。”
童薇薇罕見的心頭火起,這人怎麼這麼不識趣呢?
一向待人善良的她,沒有給張大公子留情面,直接道:“不好意思,你不是我喜歡的型別,請你以後不要再打擾我了。”
說完,童薇薇越過他離開。
留下一臉尷尬和漸漸憤怒的張世現。
以前他追哪個女孩兒,最多三到五天的糖衣炮彈就能拿下,快的話當晚就能春風一夜,稍微矜持一些的也有個分寸,不會叫他張大公子丟了面子。
可這個童薇薇,簡直不識抬舉!
第七天的禮物可是價值十萬的鑽石項鍊,哪個女人看了不迷糊?心神不動搖?
據他調查得知,童薇薇的家境貧寒,在上大學後一直勤工儉學,自己賺取學費和生活費,春去冬來的擺個小攤,做些家教,服務生等著實辛苦。
越是底層的人就會越嚮往上層,數不勝數的女孩兒為了跨越階層,將自己放在了天平上。
她童薇薇難道就甘於貧賤?
他不信!
只要帶她穿上高檔的禮服,出入非富即貴的場所,領略過上層社會的高雅和格調,相信她再也不願混跡於泥土之中。
就像沒吃過牛奶麵包的人,吃過一次後再也不願回去啃窩窩頭。
張世現看著童薇薇的無限美好的背影,不依不捨的又追了上去。
女生宿舍樓下,春山剛從偏僻的老家回來,下工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童薇薇捎來些被褥和吃的。
一個夏季過去,他的臉更黑了,艱苦繁重的體力勞動給他留下了屬於生活的特殊印記。
比如他的手掌,掌心已是老繭遍佈,粗糙不堪。
他的眼神依舊躲閃,不敢挺胸抬頭的去看路過的漂亮女生。
甚至不敢和穿著清涼,打扮時髦的她們對視。
聽著她們“滴滴答答”的高跟鞋聲和爽朗的笑聲,他有種進錯了門的感覺。
那隆隆的機器震動聲和鋼筋水泥才是他應該待的地方。
煎熬之中,童薇薇正好從外面回來。
看見他,還是一如既往的甜美笑容:“春山哥,你來了。”
春山看到童薇薇,終於自然了一些,嘿嘿笑著應了一聲,就把手裡的東西一股腦的遞給她。
“這是給你捎來的被褥,天氣轉涼了,嬸子怕你著涼,還有些她親手做的醃菜,這些是我給你買的水果,可甜了。”
他說的嬸子,自然就是童薇薇的母親。
童薇薇接過,道:“那我放上去,你等我一會兒,我們吃飯去。”
“哎!好。”
春山高興的答應下來,一臉的興奮和期待。
他突然發覺薇薇比之前更漂亮了,穿上了時尚的小裙子,還有長襪子,似乎也學了化妝,簡直比電視上的明星還好看。
她這個樣子要是回到老家,絕對是村裡最漂亮的女孩兒!
村長家的喜兒都比不上她!
不,還是讓她穿的普通一點的好,還是那些平常的衣服和素面朝天的樣子就好。
他有點不想叫別人看見薇薇這麼漂亮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