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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侄兒爭遺產,叔叔要鑑定

說:“既然沒有其他辦法,那你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鍾浩的母親說:“可是,我兒子真的是他爺爺的親孫子啊。”

法官說:“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法律講的是證據,沒有證據,你說什麼都沒用。”

鍾浩的母親一聽這話,頓時就哭了,她說:“那我兒子豈不是什麼也得不到了?”

法官說:“也不一定,被告不是提出了一個辦法嗎?只要你們願意去做,還是有希望的。”

鍾浩的母親說:“你是說,做親子鑑定?”

法官點了點頭。

鍾浩的母親說:“可是,人都死了,怎麼做親子鑑定啊?”

法官說:“可以做骨骼鑑定,只要提取到你公公和你兒子的dNA樣本,就可以進行比對,從而確定你兒子和你公公的關係。”

鍾浩的母親一聽這話,頓時就有了希望,她說:“那我馬上去做。”

然而,當她準備去做骨骼鑑定的時候,卻遇到了一個難題。要想做骨骼鑑定,必須先火化遺體,提取骨骼樣本。可是,老鐘的遺體已經下葬了,要想提取骨骼樣本,就必須開棺驗屍。

鍾浩的母親找到老楊,希望他能同意開棺驗屍,提取父親的骨骼樣本。然而,老楊卻不同意,他說:“人都死了,還折騰什麼?再說了,開棺驗屍是對死者的不尊重,我不同意。”

鍾浩的母親說:“可是,只有這樣才能證明我兒子的身份啊。”

老楊說:“證明什麼身份?我弟弟的遺產,本來就該由我來繼承,你們就別做夢了。”

鍾浩的母親說:“你怎麼能這麼說?你弟弟的兒子還活著呢,他的遺產怎麼能由你來繼承?”

老楊說:“什麼兒子?他根本就不是我弟弟的親生兒子。”

鍾浩的母親說:“你憑什麼這麼說?你有什麼證據?”

老楊說:“我不需要證據,因為我知道真相。當年我弟弟和弟媳因為生育問題,嘗試過各種方法,最後不得不考慮領養。那個孩子,就是他們領養來的。領養手續我都親眼見過,雖然這些年家裡沒人再提起,但事實就是事實,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而改變。”

鍾浩的母親聞言,神色複雜,似乎一時難以接受這個突如其來的資訊。她沉默了一會兒,才緩緩開口:“即便如此,他畢竟在我們家長大,視如己出,感情上他就是你弟弟的兒子。而且,法律上對於養子女的權益也是有保護的,遺產分配上……”

老楊打斷道:“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法律同樣講究公平公正。我弟弟生前沒有明確立下遺囑表明遺產的分配意願,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作為直系親屬的我,是有資格參與遺產分配的。當然,我並不是要完全剝奪那個孩子的繼承權,只是覺得我們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公平合理地來討論這個問題。”

鍾浩的母親嘆了口氣,眼中閃過一絲疲憊:“這事兒複雜了,看來需要找個律師,好好諮詢一下專業人士的意見。我們不能讓任何一方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尤其是那個孩子,他已經失去了親生父母,不能再失去應有的權益。”

老楊點頭表示同意:“沒錯,找個律師是最穩妥的辦法。我會聯絡我之前合作過的一位,他很專業,相信能給我們一個合理的建議。咱們都是一家人,最終的目的還是要把事情處理好,讓弟弟在天之靈也能安息。”

這場關於遺產繼承的討論,雖然充滿了分歧與挑戰,但在雙方願意尋求公正解決的態度下,似乎找到了一絲和解的希望。接下來的日子,他們將共同面對法律程式,力求在尊重親情與法律之間找到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