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我寫的是情Se小說,不是Se情小說!”
瞧那樣子,麥子被傷了自尊,正在死命維護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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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肯定無法想象,全市掃黃打非的時期,公安局長的女兒正在寫情Se小說賺零花錢。麥子一向都這麼不走尋常路。
海蜜蜜納悶兒道:“有區別嗎?”
麥子:“當然有!情Se小說,情為主,色為輔。Se情小說,色為主,情為輔。”
海蜜蜜:“可是……你會不會太理想化了呀,這年頭的讀者什麼德行你不知道嗎?讀者只想看你推倒,誰腦子進水去看你筆下的百褶裙有沒有感情啊?”
麥子:“不要侮辱讀者的智商,總有那麼一部分讀者是懂得欣賞其中的內涵的。”
海蜜蜜:“即使有那也是少數,你這樣太小眾了。小麥,不是我說你,要想紅就得跟著大眾的口味走。而且我覺得順應大眾口味走,寫起來還更快一點,如今的網路小說,更新速度才是王道啊。你現在的小眾流,刪了又刪,改了又改,大半天才寫幾百字,我看著都揪心。”
麥子沉默了幾秒鐘,雙眼望著窗外,緩緩道:“潮流只能等不能追,當你去順應潮流的時候,沒準兒又有新的流行趨勢了。與其如此,還不如堅持做自己。再說了,人總得有點追求,哪怕是寫情Se小說的……想當年,我的偶像牛筆大大為了寫一個滿意的句子可以在電腦前枯坐三天,不滿意甚至不惜太監。這種精神,一般人怎麼能懂?”
海蜜蜜:“別提那個老太監了行嗎?那貨的書太注重細節,忽略了主線,讀起來總感覺沒有跌宕起伏的故事,看到後面我都不知道他想寫什麼。嗯嗯,姐還是喜歡看那種保底曰更一萬字,三天兩頭爆發,總字數四五百萬的,真過癮啊……”
麥子扭過頭,很冷酷道:“走開,老孃跟你沒有共同語言。”
海蜜蜜撅了撅嘴,灰溜溜地閃到一邊去了。
麥子突然有了靈感,繼續奮筆疾書。
“不知道為什麼,在很多人的印象裡,小巷這個詞語總帶著邪惡氣息。如果再加一個字首,例如‘陰暗的小巷’,則會再添幾分情Se氣息……望著不遠處的小巷,小米失去了選擇的餘地,眼前的巷子,是她每天回家的必經之路……”
“從九十八天之前開始,小米對這條巷子產生了古怪的情緒。巷子沒有變化,有變化的是巷子裡的東西。其實那不是個東西,而是一個人。每天晚自習放學,小米都會在巷子裡邂逅一個男人……”
“她看不出他的年紀,二十歲,二十一歲,還是二十二歲?她看不出他的來歷,學生,職員,還是無業遊民?她也看不出他的來意,路過,碰巧,還是刻意守候?邂逅這個對他一無所知的男人,小米習慣姓的慌張,慌張的來源源自於她搞不懂為什麼她會清楚地記得自己和他邂逅了九十八次。”
“今夜,是她和他的第九十九次相遇……”
“第九十九次相遇突然變得曲折離奇,當小米走進巷子,那個他曾經佇立了九十八個夜晚的路燈下,空空如也。這一晚,那個男人沒有出現……”
“小米停下了腳步,一種情緒覆蓋了她的臉龐,那種情緒叫做:呆滯……幾分鐘之後,小米悚然驚醒,她顯得驚慌失措,腦海裡有個聲音反覆迴盪著:我在等什麼?我到底在等什麼?”
寫到這裡,麥子小手託著下巴,一副沉思者的樣子,喃喃自語:“應不應該再加一句‘小米在心裡問自己:我是在等他嗎?’……噢,NO,這樣太畫蛇添足了,小白才喜歡看這種,還是點到即止為好。”
打定了主意,她又順著思路寫下去。
“逃離,小米加快了腳步,她要逃離這個地方。小皮鞋在夜晚的巷子裡發出清脆的響聲,凌亂的腳步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