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好壞哦。
要是換成一般的小朋友,早就被哄得七葷八素,什麼都不記得了吧!
但是他想錯了,她才不是一般的小朋友!
姜小滿叉著腰,不客氣道:「我才不信咧。我以為我還是三歲小孩嗎?」
她伸出五根手指,「我今年五歲啦!」
「……」洪興國真的氣壞了。
他最後的一點耐心被耗盡。
洪興國冷笑著,掏出一塊布來,二話不說,直接往姜小滿的口鼻蒙過去。
這是迷藥。
姜小滿一雙眼睜得大大的,似乎是沒想到他還有這樣的招數。孩子掙紮了沒幾下,就沒動靜了。
暈過去了。
洪興國二話不說,拿袋子套上,背上就走。
系統:「……」
它早就想提醒宿主不要試圖和壞蛋講道理,因為壞蛋幹壞事是沒有理由的。
但沒想到洪興國壞得這麼快狠準,這麼幹乾淨利落。
二話不說,這就把人給抗走了。
姜小滿哼都沒來得及哼一聲。
鎮上的人不少都認識洪興國,也知道他和姜秀梅的恩怨,知道兩家人不常來往,算是斷親了。
見他大過年的,又上門來,便以為他是來打秋風的,肆意嘲諷道:「哎喲這不是那個……那個誰嘛?又來撒潑啊?你一個大老爺們丟不丟人啊。可惜人家不要你這個窮親戚,要點臉吧。」
洪興國的眼神躲躲閃閃,心虛的加快腳步,一邊解釋道:「誰來撒潑了?我是來送東西的!可她連門都不讓我進,忒狠心!」
一群人鬨笑著,目送他離開。
洪興國這才抹一把冷汗,把姜小滿塞進借來的小破車裡,開走了。
他要用姜小滿去換錢。
前些日子,洪興國出了一趟遠門辦事。在路上,遇見了尋人啟事。
尋人啟事上寫的什麼,他看不太懂,問了人才知道,尋人啟事上說,有個女娃娃從小就丟了。家裡人在找找了好幾年,一直沒找到,要是能有提供線索的,或者是把孩子找回來的,有重賞。
尋人啟事上,就一張襁褓的嬰兒照片。
嬰兒長得差不多都一個樣,自然沒有人能提供什麼線索。
但洪興國不一樣。
他是見過姜小滿小時候的,他覺得這孩子長得和姜小滿很像。再加上姜小滿來歷不明,他早就懷疑是姜家拐來的或者是偷來的,越想越覺得可能。所以一合計,他就打算帶上姜小滿去領賞。
反正尋人啟事上說了,不管孩子是不是,只要提供線索,都能有一筆錢。
萬一就瞎貓碰上死耗子了呢不是?
那不就是一夜暴富了嗎?
可是他要帶走姜小滿,姜秀梅是萬萬不可能答應的。
而且那筆賞金實在可觀,洪興國也想一個人獨吞,不想分出去。要是那丟了孩子的人家知道,這麼些年來,都是姜秀梅在養孩子,不想給他錢,給姜秀梅怎麼辦?
那他不就是白忙活一場了嗎?
思來想去,洪興國就想出了這麼一條計策。
只要他跑得夠快,在姜家的人反應過來之前,把事情給敲定下來,那麼錢就全都是他的了。而且他還能反告姜家人一個偷賣拐賣孩子,這樣姜秀梅和姜星肯定吃不了兜著走。
要是兩人雙雙入了大牢,那麼姜星打拼下的車隊還有家業,不就是他這個親戚的麼?
這真可謂是一舉多得。
洪興國嘴角帶著止不住的笑意,連夜帶著姜小滿離開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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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姜小滿醒過來的時候,天色已經黑了。
她睡得太狠,現在還暈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