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性杯,白開水喝了又斟,斟了又喝,這樣坐了幾個小時,見外面天色漸晚,總算開了口:
“當然是正當防衛。”
“蛤?”
“好吧,我承認,有一點自己小小的私心在這裡面。”
淺酌了一口,這實在是淡出鳥來。
就入場的開始,他的行為就很難被定於為正當防衛,按照目前如此完善的法律條文來說,此情此景,妥妥一個‘互毆’是沒得的跑的。
畢竟林雅沒有選擇‘彈反’嘛。
第一條文沒透過。
進行反抗後還沒有選擇逃跑,而是繼續進行戰鬥,雙方一起導致結果更加惡化。
第二條文沒有透過。
加上各項條件完美符合條件,就算如何掰扯,最好的情況下,也得是個雙方互相賠償的結果。
法律是用來兜底的,期望這種臭水溝上面的井蓋能照顧人性,那真是大可不必了。
又酌了一口,林雅放下杯子,倚靠著椅背:
“她們呢?”
“一個肋骨骨折,一個輕微腦震盪,兩個多處軟組織挫傷。”
敘述著情況,秦澪是真的麻了。
發生其中任何一個事情,那都足夠讓她忙破頭皮,現在來了個大四喜,另外這個什麼姓文的小姑娘更是大麻煩,如今文化戰略正推進到深水區,這些個遺老遺少當年不知道留下多少人情,真要鬧起來,壓根不是她一個蛐蛐輔導員能管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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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系導師已經去當地派出所調停,之後還得去醫院陪同,校內風氣的整頓,各種人情往來,事務處理,真就是褲兜裡掉進屎,連躲都沒法躲。
越想越氣,再看看眼前這個鎮定自如的男生,年輕的輔導員再次炸了毛:
“瞧瞧你都做了什麼?!”
“哈。”
搖了搖頭,林雅不想在這方面廢話。
學校是管理者,而管理者大多連牲口都不如,她們考慮的是維穩,是考慮如何保證大多數的利益,一些細微方面的處理,能看你一眼都是難得的好人。
就最樸素的情感來說,對方挑釁在先,被揍屬於是活該,可是在法律法規看來,嘴炮是無足輕重的,打架就是過了底線,法律是維持穩定的工具,對一切都應如此的工具,壓根就沒有人情味可言。
想著,林雅彈了彈指甲,總算說了一句有營養的話來:
“民事調解唄。”
“什麼意思?”
“就賠點錢,雙方鞠躬道歉,權當無事發生。”
撇了撇嘴,林雅是真的討厭這種人情拉扯。
他是一個男生。
一個可憐、弱小、又無助的男孩子。
就算刨開所有外部因素,單純論現在社會對男性的優待,壓根也不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的程度。
再說了。
你一個女生被男人給打了。
這話她們要是說得出口,那認栽就認栽了。
:()出門在外,男生要保護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