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麗一個月後出監,來我們這批發市場逛蕩了一圈,表示她又回來了?也沒什麼人搭理她,晃盪一圈後,來我的門店鄰居家走走。
問這、問那,人們都用鄙視的眼光漠視她,都怕她、恨她,又無可奈何她。
相信,王美麗也是發現,到任何一家門店那裡,人們像遇見溫神一樣地愛搭不理她,她可能也尷尬了,
給婆婆隔三差五的圓墳、收七,那些老人們留下的"媽媽例兒"。大哥和二哥因為分家產達不成協議,竟然互相告上了法庭。
因為是婆婆的房子,連帶我們也去了法院。在我們表態自願放棄繼承家產後,我們才與他們徹底的沒有了糾紛。
不知道法院怎麼判的,也不知道結局。因為,親情從來都是我們一廂情願,我們盡情付出,最後連句謝謝也沒有,就算大姑姐哭喪時,把一切真相都說出來了,又如何呢?
父母走了,家,真的沒了。親情淡了,手足早已冰涼。沒了錢,親情已無法連線。
雖然是這樣,江哲的老弟投奔我們來了,我們還是要管要幫忙。狠不下的心,決不了的情。
老弟辦了停薪留職,想讓我們幫忙弄個小門面,當個個體小老闆。
一連幾天,我和江哲陪老弟選門面,選專案,最後,在一處街道明面,選了一個一百多平米的門面做便利店,僱了兩個理貨的,在我們緊鑼密鼓的張囉下,十來天的時間,門店開業。
老弟這次真的是改頭換面了。一天到晚不閒著,一個人頂三個人幹,僱的兩個女幫工是單親孃倆兒。
母親快六十了,但是身體很好手腳麻利。女兒也三十了,大專畢業,因為父親愛喝酒,喝完酒就打人砸東西家暴,母親經常老傷接著新傷,實在是受不了。離婚,是母親活下來最後的希望。女兒在父親與母親的婚姻陰影下,選擇不婚、不戀。
女孩兒決定,和母親租房、打工就這麼先過下去,過到哪是哪。
娘倆麻利又能幹,就像幫自己的兒子一樣。
為了上班方便,我幫著娘倆,租了超市馬路對面的房子,這樣,娘倆上班十分八分鐘就來到超市,下班也是,不用騎車,走個十分八分鐘就回了家。
房子是我給她們租下的獨單,什麼費用也不用這娘倆兒花。只要給老弟的超市打理好就行,娘倆兒誰有空還幫老弟做個可口的飯菜,我覺得挺好。
日子就這麼日復一日,春夏秋冬的過著,轉眼間,老弟的超市都開張一年多了。
有一天,人家女孩兒的媽媽發現了端倪。女孩兒好像與老弟有了戀情。女孩兒的媽媽約我去她那裡,說有事要說。
與女孩兒媽媽見面,這媽媽倒是爽快之人,見面女孩兒媽媽直接說道:"倩茹嫂子,我這兒跟你說說,我家閨女與你家老弟好上啦。"
"是嗎?"我好驚訝。"這是好事呀大姐。"我高興地對女孩兒媽媽說。
女孩兒媽媽說:"高興高興,只是,你們是當哥哥嫂子的,要不問問你家老弟,要是願意,那咱就趕緊地痛痛快快地把證領了,咱也不用辦酒席,我們也不要彩禮,只要名正言順的把日子過起來就好!"
"哎呀,那樣可是太好了。您不嫌我們老弟有過賭的惡習?您娘倆真正地瞭解他嗎?您娘倆不嫌他歲數比您女兒大十幾歲?
女孩媽說:"歲數大點不是問題,有過錯也不是問題,人這一輩子,誰不犯錯?透過我們這一年多的相處,我們娘倆覺得這個男人靠得住。"
女孩媽媽又說:"首先人挺厚道,不喝酒,不交不三不四的朋友,說句到家的話,得有個女人管著、疼著,有個孩子栓著,日子錯不了。"
"何況,你們兩口子這過日子又疼兄弟的,我上哪找你們這樣的人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