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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部分

局來看,是否應該拓展電商業務,都被他按住了。

電商不是一般人能玩得動的!

這是個真正燒錢的業務:進貨、庫存、物流、配送,哪個環節都需要資金投入。

而且電子商務本質上是做零售,做網上的渠道商,需要大量專業的懂零售的人才。

畢竟,零售最核心的是供應鏈效率和成本控制,怎麼提高庫存週轉率、現金週轉率,怎麼提升運營效率,壓低成本……,這些都是需要對傳統零售業有著深入瞭解的專業管理者才能解決的,非常細緻的管理問題。

亞馬遜為了發展壯大,曾大量挖沃爾瑪超市的人,甚至被告上法庭,可見b2c的商業模式本質,依然是需要靠線下零售的真功夫!

沒有充足、持續不斷的資金投入,沒有精通零售業務的專業人才,貿然進入電商行業。

最終的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死的很慘!

卓越就是個典型的例子,背後是聯想、金山兩個it業的大佬,又有雷軍、王樹彤、陳凡這樣的牛人,現在不也因為資金鍊的問題,不得不賣掉公司?

就連阿里,也是在c2c上積累了足夠的資源和人才儲備之後,又融到了大筆的美金,這才上馬b2c的淘寶商城。

其實,如果雷軍願意一心一意的搞卓越,林風未嘗不願意嘗試一下。

看能不能早早的利用卓越已經成熟的品牌,和在電商行業內的資源,打壓一下阿里的發展速度。

但可惜雷軍的精力太分散了。

他除了是卓越網的董事長,還是金山的總經理,現在正在主抓金山的網遊業務,而《劍網》上市後非常火熱,令雷軍非常振奮,他前世之所以願意賣掉卓越,除了股東和董事會的壓力之外,金山的網遊業務有了突破,也是他決定放棄卓越的因素之一。

相對於b2c的艱辛和零售的枯燥,網路遊戲要輕鬆和有趣得多。能夠賺網遊的快錢,他自然就對電商的辛苦和薄利,沒有了太大的興趣。

說到底,雷軍判斷失誤的地方,還是在於認為電子商務“前景黯淡”。

當然,卓越也不是沒有吸引林風的地方,卓越主打音像產品,與風行的內容產品是具有一定的協同性的。

當使用者在ff音樂或者吾愛音樂網上聽歌,對喜歡的歌曲,如果想買一張實體唱片收藏,直接連結到卓越網購買,是可以形成消費的需求產業鏈的。

可問題是,這個市場有多大?

為了解決這一個使用者需求,值不值得去收購卓越,並且繼續投入巨資去經營?

對此,林風並不看好。

前世時,林風看過電商平臺在“雙十一”的熱銷品類調查報告。

排名第一的,是3c電子產品、家電,佔比達到35%。

排名第二的是服裝及配飾,佔比也高達30%。

至於圖書音像的佔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或許,這也是主打3c產品的京東,主打服裝的淘寶商城能夠崛起,而卓越也好,噹噹也好,這種經營圖書音像的b2c公司都無法發展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吧。

方向性的選擇錯誤,是從一開始就決定了最後的格局高低的!

思忖至此,林風心裡已經有了決定。

放棄卓越!

就讓亞馬遜收購了之後,自己玩吧,反正未來也會被淘寶和京東打的落花流水。

相比先天不足,後天缺鈣的卓越,林風覺得,現在這個時間,自己應該開始對京東進行關注了。

這才是電子商務領域未來真正的大鱷!

經過去年的**,現在這個時候,劉強東已經開始轉變策略,將線下的數碼連鎖店收縮,主攻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