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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頁

手拿起長劍在小臂背面劃拉出一條長長的傷口。鮮血順著手滴落,流入酒碗。

方天定拿起酒碗,到上酒大喝:&ldo;我以我血鑒青天,不破匈奴終不還!&rdo;

說著將帶著自己血的酒灑向了天空,這碗血,大部分都落在了最前面的那一排旗幟上。

方天定大喝:&ldo;拿我筆來!&rdo;

沈澤隨即捧著一隻非常大的毛筆走向了高臺。方天定抽出大旗,將旗面撲在桌案上,筆走龍蛇。落下一個大大的殺字。

寫的不好,不飄逸,不靈性,卻很厚重,寫的很有戾氣。

這支軍隊,乃是東拼西湊出來的軍隊,朱言的手下,陳十四的手下,這些人的手下,雖然跟隨他們並不久,不過半年,但是卻是最容易產生感情的半年。

方天定以這次祭旗將這支軍隊融成一支完整的軍隊,在以後的徵戰中,必然所向無敵,成為真正的一支軍隊。

以自己的血祭旗,這十分少見,一般都是以敵軍俘虜或是牛羊祭旗,當方天定割破自己手背,將帶血的酒灑向旗幟之時,全場六萬人都寂靜了,高高的臺子,足以讓在場六萬人全部看得到那歃血的旗幟。

韓世忠在校場外默默的看著隨即回到了自己軍中。

高臺之下,嶽飛似乎明白了什麼。這碗血,似乎在給這支軍隊注入靈魂,注入精氣神。

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李雲龍同志交給方天定的這句話還是很受用的。

方天定拿著那寫著殺字,染血的旗幟,大喝:&ldo;朱昌出列!&rdo;

朱昌一聽,身軀隨之一震,走出了整列方天定手持旗幟尖端刺尖的木桿,將旗幟從高臺之上遞給地上的朱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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