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因為知道哪裡有冬筍,哪裡沒冬筍,破壞力不是很大。
那些沒有任何技術的可不會理會這麼,絕對是衝進竹林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打挖特挖。管你是竹鞭還是竹根,管你地下有沒有冬筍。一天只能碰中一個就行了。那竹林也就徹底毀了。
商量了好幾,最後還是郭亮自己想出了一個辦法:將竹林視為集團的財產,也就是其地界屬於哪個村,竹林的所有權就屬於哪個村。所有挖出來的冬筍歸相應村的村民所有,將來賣冬筍所得的錢將由村裡按人頭平均分配。然後,由村裡出錢請洪維清這種技術高超的農民進竹林採挖冬筍,採挖方式和地域由村裡決定。沒有技術的人不容許進山採挖,否則取消該村民分配權。
這樣做顯然也有不公平,像洪維清這種人肯定佔便宜,他們不但分配了平均得錢,還憑技術賺了錢。但只有採取這種辦法才能保持竹林的不被濫採。
討論好之後,丁條石按照郭亮的吩咐前往其他擁有竹林的村宣講郭亮的辦法,同時招聘採挖冬筍的農民。
郭亮則打電話和省城的田老闆,說出了自己想租用他所擁有的東城大超市寄賣冬筍的主意。郭亮話說的很客氣也提出願意和超市一起分紅,田老闆原以為是郭亮自己做這個生意,表示無償為他提供貨位。在郭亮多次申明是為了公家,而且是一定要互惠互利之後,田老闆提出了一個簡單的合作辦法:雙方共同議定冬筍上架價格,冬筍提供方拿出三分之一的營業額給超市。
郭亮聽說要拿出三分之一的營業額,馬上說田老闆的心太黑了。田老闆只好耐心地說了這類商品的大致上架費用:“郭鎮長,這真的是看在你的份上,一般我們不接這種散戶。而且這三分之一里面還包括交給稅務部門的費用,落到超市手裡就沒幾個了。如果是臨時性上的蔬菜,我們超市至少得收一半。”
郭亮一聽,只好簽下這個城下之盟。田老闆最後確定收郭亮百分之三十的費用。
和田老闆敲定了大致細節後,郭亮又和雲海超市的王老闆進行的協商,王老闆早就想巴結郭亮,只是自認為自己只是一個小老闆,郭亮對人家田老闆都不是很在乎,他就沒有過於獻殷勤。接到郭亮的電話,又聽說田老闆接受了,他二話不說就同意按郭亮和田老闆說的來,主動提出可以再降低一些手續費,費率為百分之二十五。
找到了銷售的超市,郭亮又趕到竹器廠,和這裡的廠長聶世宏進行了“談判”,所有冬筍由竹器廠收購。之後由竹器廠運送到省城超市,收購價格按市場價格來。但他告訴聶世宏必須遵守兩條要求:第一就是冬筍的最低收購價格不得低於一元一斤,第二是隻容許從村委會手裡收購。收購的數量和價格每天公佈在廠外的宣傳欄裡,防止有人在其中玩名堂把錢落入自己的口袋。
現在的聶世宏已經知道郭亮是竹器廠最大的老闆了。雖然股東的名字是用郭亮外公的,自然對郭亮的話計聽言從。他知道這次收購冬筍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維持不虧就可以了。他決定從本地招收幾個員工專門負責這件事。
辦完這件事,郭亮哼著小調走到隧道工地,跟施工老闆和在現場監督馮利打了一個招呼,興沖沖地回到了鎮裡。
進辦公室的時候,鄭嚴慶正準備出門,聽郭亮說冬筍的事情辦好了,鄭嚴慶很是驚訝,不相信地問道:“這麼快?人家要辦這事不累掉一身肉不可能。”
郭亮笑道:“只是因為認識省城超市的一個人。現在的規模也不大。試試看,如果行,我在抽時間把這事作為一件大事來抓。也許還真是一件為農民創造效益的好事。”
鄭嚴慶點頭道:“肯定是好事,如果能把這條路子走通,將來不但可以銷售冬筍、春筍。還可以銷售野味、蔬菜什麼的。”鄭嚴慶顯然也是一個精明人,很快就看出了裡面的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