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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及一大批世界上最著名的版權專家表示:“儘管中國的國情有其獨特之處,中國將尊重國際版權保護慣例和標準。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在中國生效後,我們將認真執行公約。為使公約在中國得到實施,彌補中國著作權法和公約在個別條文上的差異,我們正在起草一個國際公約執行條例。中國的版權保護將與伯爾尼公約一起發展。”

1992年10月15日的鐘聲已經敲響了!

這一天,中國是在平平靜靜中度過的。但對十一億中國人來說,是否意識到了,從這一天起,我們大家都成了伯爾尼聯盟中的一員,既承擔起國際責任,又享受著按照國際標準應當享受的版權——人的一項神聖權利?

1993年6月改畢

後記

這本書得以再版重印,要特別感謝閻曉宏同志。

這本書的首印是在1995年1月。當時使用的書名是《審判海盜——中國版權備忘錄》。作為系列叢書同時出版的還有我的另外4部長篇。在全國著作權自願登記的作品中,它們分別排在00001號到00005號。為此,中國革命歷史博物館將其收藏,新華社以《中國版權一號誕生》為題發了通稿,近百家報紙作了報道。首印一萬套很快銷完,3個月後第二次印刷了一萬套。那已是十幾年前的往事了。這些年我的工作不斷轉換,精力和興趣已不在創作上,與出版領域越來越遠,也與版權領域越來越遠。回想起來,過去出版的十來本書曾給自己帶來許多快樂,但快樂都在創作過程之中,一旦出版成書,快樂隨之結束,就再也不想回頭去看了。儘管它們在市場上可能還要需求,我從未提起過再版重印的事。

兩年前的一天,接到曉宏同志一個電話。自從1997年我離開新聞出版署之後,我們似乎一直沒有聯絡過。他已由當年的副司長提升為司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兼國家版權局副局長,成為國家最高版權管理機關的主要領導。電話裡,他只講了這樣一件事:他主管版權工作後,急需補充和豐富版權知識,為此翻閱了幾乎所有的版權理論書籍,還請專家們給他推薦這方面的文章。一位老專家給他送去了兩部作品,一部是《安娜女王法》,一部是《走向伯爾尼》。《安娜女王法》是1710年由英國議會透過的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標誌著以作者權利為主要保護物件的現代版權制度的誕生,被譽為“現代版權保護的第一聲春雷”。《走向伯爾尼》則是我的一部中篇報告文學。曉宏同志說,他特別喜歡我的這部作品,已經讀過多遍,現在到各地講授版權知識時,往往要引用其中的一些典型事例。他還嘆道,像這樣的既專業又生動的大眾版權讀物實在太少了。

《走向伯爾尼》於1993年2月刊登在《當代》雜誌上。作品真實的記述了中國版權立法的曲折歷程,記述了中國知識群體的版權意識覺醒過程,發表後曾經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並於1994年獲得“當代文學獎”。在我創作的報告文學作品中,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當代中國的報告文學園地裡,它也是有特色的一枝。人們常常感嘆報告文學這種體裁的作品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被人淡忘,但這部作品卻在十幾年中表現出較強的生命力,至今,還透過一些網路的傳播被人們閱讀和引用。去年我曾將其中一些片斷上傳到自己的部落格上,竟然還有不小的點選率。也許,那位專家推薦給曉宏同志看的,就是從網上下載的吧。

後來與曉宏同志又有幾次接觸。每次見面,他都談起這部作品,每次談起,他都興味甚濃。我從中真切地感受到他對這部作品的厚愛,感受到他對國家版權保護工作的摯著,也感受到他對作者的創作勞動的尊重。他問我,為什麼不把《走向伯爾尼》出版一本書呢?我說,那已經是十幾年前的東西了,還會有人看嗎?他肯定地說,會有人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