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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穿起來還滿合身的:整件略帶褐色的衣服上散佈著紅綠色小斑點。埃奉不顧我的反對堅持要我收下,後來我只要一推辭的話就會引起爭執。這就是我為什麼會繼承前輩外套的來龍去脈了。我發現,明明知道這是一個死人的東西,卻還穿著它到處走動,感覺滿怪的,但那個冬天我只要出門就會一直穿著它。為了安撫良心上的不安,我試著把它當成這份工作的制服,但卻沒多大好處。不管什麼時候一穿上去,我老覺得自己步入了死人的軀殼、覺得自己變成了帕渥·夏恩的幽靈。

沒多久我便掌握到推輪椅的竅門。第一天是有點碰撞顛簸,不過一旦學會怎樣在上下人行道時把輪椅傾斜到適當的角度,一切都變得非常順利。埃奉輕得要命,推著他到處走不需要太多臂力。然而就其他方面來說,我們的遠足對我倒是很不容易。我們一走到外頭,埃奉就會拿著柺杖對著空中猛戳,大聲地詢問他指的是什麼東西。我一告訴他,他就執意要我替他描述那個東西。垃圾桶啊、商店的櫥窗、門口啦:他要我給他這些東西的精確說明,要是無法迅速地擠出詞句來滿足他,他隨即暴跳如雷並且發話:“小子,該死。用用你臉上的眼睛吧!我什麼都看不到,你卻在這裡廢話連篇、胡言亂語什麼‘一般的燈柱’、‘非常普通的下水道蓋子’。沒兩個東西是一模一樣的,你個笨蛋,呆瓜都知道。我要看到我們在看的東西,天殺的,我要你讓我覺得東西栩栩如生!”在街上被這樣叱責實在難堪,我在那老頭猛批我時杵在原地不動,還必須忍受其他人回頭看熱鬧。有那麼一兩次,我實在很想把埃奉丟在那裡轉身走開,但其實也不全是他的錯。我做得是不好。我瞭解自己根本就沒養成仔細看東西的習慣,現在被這樣要求,結果當然很糟。在那之前,我老愛歸納,我注意東西跟東西間的相似而非不同之處。現在我被迫投入一個充滿細節的世界,在這場搏鬥中,我必須用文字勾勒出具體形象、必須喚起實時的感官資料,這場艱難的挑戰讓我措手不及。想達到他要求的水平,埃奉該去僱福婁拜來推著他在街上晃才對──就連福婁拜速度也很慢,有時要耗上幾個鐘頭才能寫好一句。而我不但要描述得正確,還必須在幾秒鐘之內就辦到。最討厭的是,我恨自己無可避免地得跟帕渥·夏恩比較。有一次當我吃足苦頭的時候,埃奉在旁邊叨唸他的故友唸了好幾分鐘,他把帕渥說成一個能創造詩句的大師,一個舉世無雙的發明家,有能力傳達貼切得體、令人絕倒的意象,一個善於琢磨文體的作家,能夠神乎奇技地揭露物體顯而易見的真相。埃奉說:“你自己想想看。英文還不是他的母語呢。”那是我惟一一次當場反駁他,因為他的話實在傷人,讓我無法忍受。“要是你愛聽別的語言,”我說:“我很樂意配合。拉丁文怎樣?從現在起要是你高興,我就開始用拉丁文跟你講。還有更好的,我用豬玀拉丁文講。你應該很懂那種話吧。”這麼說很驢,不過埃奉立刻就把我拉回適當的位置去。他說:“閉嘴,講吓去,小子。告訴我雲長什麼樣。告訴我西邊天空裡的每朵雲長什麼樣子,每一朵你看得見的雲。”

月宮 4(9)

為了達到埃奉的要求,我必須學會把自己跟他區隔開來。重點在於不被他的命令所侷限,反而把他的命令變成是我為自己做的事。畢竟這活動本身沒有錯。如果從適當的角度來看,為了正確地描述物體而付出的努力正是一種訓練,這能教給我最想學的東西:謙虛、耐心、嚴謹。不再只是為了應付,我開始把它當成一種精神訓練,這種訓練的過程使我自己明白如何以初窺世界的心情來看這世界。你看到什麼?如果看到了什麼,怎樣轉換成文字?世界從眼睛進入身體,但除非能讓世界往下延伸到嘴巴,否則我們永遠無法真正理解這世界。

我開始欣賞這段距離的偉大,開始瞭解到一個東西必須透過這麼長的距離,才能從一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