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居住證明後,潘樂又馬不停蹄趕去法院立案。
羅芳跟在身邊,一路沉默。
潘樂在弄材料時察覺她似有話要說,問:“怎麼了?”
羅芳低聲道:“是這樣的,張家不希望我把兒子帶在身邊,除非改名改姓,我兒子對我又有敵意,能不能放在那邊養著……”
潘樂以為她要放棄撫養權,想都不想便勸她打消這個念頭。
“父母雙方健在,撫養權是歸父母的,輪不到爺爺奶奶來爭取的。”
羅芳無措般順了順身上的衣服,好一會不說話。
潘樂側眼,特別提醒:“而且撫養權要是歸那個下落不明的父親,那對方是可以向你索要撫養費的,你要想清楚了。”
“不是,我的意思是,撫養權可以歸我,但兒子還是住在那邊。”
潘樂停下手上的動作,不解:“為什麼呢?”
羅芳嘆了口氣。
“你沒見我兒子,他真的對我很有敵意,還有老張。”
羅芳可能也覺得自己的要求有些離譜,很快改口。
“我就隨口提一下,撫養權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的,潘律師你別當真。”
潘樂心裡嘆了口氣,表面上仍舊再次和她確認:“你確定要爭取撫養權了嗎?”
羅芳點頭:“確定。”
潘樂明確她的訴求後提交立案申請。
這事結束後兩人打道回府,中途羅芳順路去了農貿市場進貨,最後是大袋小袋拎在手裡。
潘樂見此,搭了把手。
張亞諾留守在民宿,原本是淡季,一天沒多少客人,中午時突然來了一行採風的畫家,頓時便忙得不可開交。
羅芳回來時,他正在:“羅芳,302要求換房要求換被子或者換房,你上去看看。”
羅芳將手中東西放好,直接上樓去。
302號房沒關門,她象徵性敲了敲門進去。
“你好,有什麼問題嗎?”
站在落地窗前的人轉過身,見到她穿著普通衣服,先確認:“你是民宿的工作人員?”
“對,我是老闆之一。”羅芳快速環顧四周,“先生,您有什麼事嗎?”
鄧霍微仰下巴,指向床上:“被子是潮的。”
“潮?”羅芳疑惑著走上前,上手摸了後帶著歉意說:“可能是今天回南天了,山間又多霧,先生您不用擔心的,被子是乾淨的,感覺潮的話,空調開一會就可以了。”
鄧霍:“麻煩換床被子。”
“這……”羅芳沉吟著不說話,她心裡是覺得不至於的,她住習慣了是沒察覺出潮,客人從其他地方過來可能不習慣,難免挑剔。
鄧霍見她猶豫,幾乎不留情道:“不換被子就換房間。”
到底是顧客至上,羅芳下了決心:“先生你等會,我待會給你重新拿一套被子過來。”
說著,她走到床邊收拾攤在床上的被子,打算先拿走被子再換新的。
*
潘樂沒有趕著回房,她來到在前臺邊上,問道:“現在的酒店多少錢一晚?我想再續兩天的房。”
她補充:“這兩天的房錢不算在差旅費中,我自己出錢。”
張亞諾從電腦中抬起頭看她,反應了好幾秒。
“律師,你想多住兩天?”
潘樂點頭:“對,這邊風景挺好的,我想玩兩天再走。”
張亞諾“哎”了一聲,站起來:“你是我們的客人,想多住兩天就住,不用給錢,反正房間空著也是空著。”
哪有這樣算的,這話說得她沒用電似的。
潘樂委婉謝卻:“不行,你是做生意的,我總不能在這裡蹭吃蹭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