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局長,你這個決定也太突然了!我無法接受!”應斌激動的站起來說道。 “對啊!賴局長,你第一沒有提前通知我們,第二就算是撤職,也得提前跟省總局彙報一下我們的人事變動情況吧。”刑偵隊隊長龍海也同時義正言辭的附和道。 “是啊!賴局長,此事我覺得有待商議,那名劫獄者在地下十幾米處開鑿通道,距離地面太遠,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根據我們在現場的勘察,從通道開鑿的痕跡來看,劫獄者沒有使用斧頭,撅頭等工具來進行開採,從現場的痕跡來看,似乎是用刀劍等物品進行的挖洞操作,而且整個過程最多在兩個小時之內,因為我們的警員規定的一個時辰就要去探查一下犯人的情況,而昨晚負責看押這四個人的警員江培根確實承認他打瞌睡了,比規定的時間晚了一個小時才去檢視,也就是隔了兩個小時。據江培根的供述,昨晚1點鐘左右這四名罪犯還正常的躺在屋裡邊休息,結果凌晨3點整他再去檢視,卻發現這四個房間內的犯人全部不見了,每個房間地面上都出現了一個大洞,從洞口處進入,我們檢視了一下,這個地下通道是被一次性打通的,地下通道在這四個房間下邊呈一條直線,然後四個大洞分批次出現在通道的上方……”警局副局長欒亮辯解道。 聽完欒亮的解釋,賴局長眉頭微皺,剛想說話就被打斷了。 打斷他的人是刑偵隊大隊長龍海。 “是的,欒副局說的沒錯,從地下通道泥土的新鮮程度來看,看的出來就是昨晚剛剛挖的,這個地下通道的起點是從駐勤點東面圍牆外100米左右開始的,整個地下通道的泥土都非常新鮮,不存在說是提前幾天就開始挖洞作案的可能。那也就意味著劫獄者僅僅在兩個小時內就完成了這個長達600米的地下挖洞作業。這件事特別的匪夷所思。要知道就算是請專業的人士,或者是我們的子弟兵來做這個挖洞工作,假設是6個人不借用任何現代電動工具來挖,是那也得最少三天左右才能挖出這樣一個地下通道。這個洞很狹窄,磨不開身子,僅僅能供一個人蹲著行走。因為你挖洞的同時,還要把土清運出去,這是個耗時的過程。然而奇怪的點就在這裡,從地下通道地面的痕跡可以判定劫獄者的確是使用了鐵鍬工具,只是不知為何,就是沒有發現任何運送土的痕跡,只看到鐵鍬剷土的痕跡,卻不知劫獄者把土運向了何方,地下通道的土被清理的乾乾淨淨。如果乍一看,肯定以為這個通道肯定不是一天兩天就挖出來,可是泥土已經表明了一切。能在兩個小時之內做到這般程度的,我認為這個劫獄者很有可能不是一般人。這不是人多就能做到的。”龍海大膽的猜想道。 “是的,龍隊長說的也沒錯,可以肯定劫獄者沒有使用任何電鑽,挖機等可能的裝置,如果使用了,必定會發出聲響,而我們的人也會迅速察覺。而事實就是這個地下通道採用的是靠人工蠻力一點點挖開的。如果真是這樣,這樣一個不是普通人的劫獄者來作案,我們又如何能察覺的到。所以賴局長你的決策我們幾個都不同意,並不是我們工作的嚴重失職,而是對手太厲害。你想想看,這些年我作為副局,什麼時候出現過這樣的差錯,更別說這樣重大的看押事故了!從801特大火災案到昨晚的犯人失蹤,我懷疑都是同一人所為!這個人也肯定不是一般的對手。我們必須從特殊能力者,非常人的這兩點著手進行調查。”欒亮振振有詞的說道。 聽完這二人的言辭,賴局長揉著額頭,緊閉雙目,眉頭微皺,一言不發。 眾人都是看著賴局長,等待他做出決定。 “你們說的都很有道理,但是不可否認的是警員江培根的工作失誤,你們同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江培軍打瞌睡了,為什麼沒有人提醒他?你們的監管義務呢?你們為什麼晚上不派人查崗?不要事後諸葛亮,馬後炮。我們的工作是不允許出現這種失誤的,更何況是這種接二連三的重大失誤?!我剛才的決策是經過慎重考慮的,同時我已經將本局的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