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總該儘快歸奏大行臺……”
“事既仍在曲隱,絕不可具之於文!”
奏當然是要奏的,李泰可沒有要為長孫家遮掩的交情和義務,但卻絕不能留下書文證據。這些書文證據一旦留檔或者洩露出去,長孫家就得跟他們不死不休,不搞死他們自己就不清白。
柳敏這個人心機閱歷不乏,但視野所限,面對這種層次的勾心鬥角,還是有點取捨難斷。但對李泰還算信任,畢竟他是親眼看著李泰進入臺府極短時間便扶搖直上,深得大行臺的歡心。
所以對於李泰的決定,儘管他一時間還有點想不明白,但也沒有再做質疑。只是當李泰提議分贓的時候,他忙不迭擺手拒絕,實在不想因為貪此些許財貨便與長孫家結怨更深。
李泰對此也不作勉強,柳敏就算不參與分贓,這個鍋也得他們兩個一起背。把人祖宗牌位都從佛堂撂出來了,還能奢望相逢一笑泯恩仇、去人家吃席?
儘管雲陽縣境中仍有鄉豪餘寇尚未完全掃清,但這些事情大可交付郡縣官府去做,李泰即刻便下令部曲將兩寺物貨裝車準備跑路。
他原本還想跟此境郡縣扯皮一下,拿弘法寺這寺廟和地皮跟郡縣官府換點勞務費,畢竟是他打下來的。
但長孫稚的兒子長孫子彥就統率一批禁軍駐守於渭水北岸的高陵,快馬加鞭到這裡來也用不了兩天。
李泰大閱的時候還搞得太子元欽挺沒面子,真要被堵下來提熘到長安去,想想這些人會怎麼炮製自己,那就太刺激了。
所以說做人得有個前後眼、不能太囂張,人緣搞得太差,一個不巧就得一把還回去。反正這次跑路後,李泰最近幾年都不打算去長安熘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