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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部分

無所適從。然而,他們也知道,如果不在這份聯合宣告上簽字,那以後就別想來北平城偷師了,所以咬咬牙還是簽了。

簽完字蓋完章,萬磊的臉上終於流露出一絲不為人知的笑意,因為明朝來使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已經陷入了一個陷阱之中。

其實,北平行省的前身——順天府只是一個土司府,從法理上講,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雖說現在完全可以自立,不過擅自搞獨立搞分裂這種事情還是有些不得人心的,會引起明朝那邊計程車紳階層的反感,甚至會被指為大逆不道。

現在明朝來使在聯合宣告上籤了字,那就是以官方文字的形式,正式承認北平行省獨立的地位。既然代表“正統”的明政府都承認了,士紳們也無話可說了,他們就算有不滿,也只會對明朝廷不滿,只會怪明朝廷“喪權辱國”。

“各位,雖然聯合宣告上沒記明,不過我個人先在此言明,明朝派到我們北平城的來使,最多不可超過十位,而且來使一切衣食住行均要自費自理。另外,來使有外交豁免權,不過嚴重的犯罪行為不在豁免的範圍之內。”萬磊收起聯合宣告,又補充道。

“外交豁免權?何為外交豁免權?”李原名有些不解,其實,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反問了,因為明朝在處理外交問題上,還十分幼稚。

“外交豁免權簡單的來說,就是兩國交兵不斬來使。當然了,來使也要遵守我們北平行省的律法,如果有違法行為,我們會直接遣返來使,如果有嚴重的犯罪行為,我們會依法嚴懲。”萬磊解釋道。

“原來如此,應當的,應當的。”李原名連連點頭,他這才明白了,所謂的外交豁免權其實就是保證使臣的人身安全的,對明使來說,這還真是一個有利的條款。

本白無故又“爭到”一個有利的條款,李原名心下暗暗大喜,一方面暗笑萬磊傻,處處為別人著想,不是傻子是什麼;另一方面又暗暗欽佩,雖說萬磊的行為看起來有點傻,不過如此仁義,也稱得上是高風亮節。

而李原名萬萬不會想到,這又是一個陷阱。從表面上看,外交豁免權是保障來使的人身安全與合法權利的,不過內藏玄機。

其中一條玄機就是違法即遣返,至於來使是否違法,那當然是北平行省一家說了算,明朝派來的來使只要是不合北平行省的“要求”的就遣返。經過這一道篩選,能留在北平城的來使肯定是“親北平軍”的,甚至是牆頭草型的。

另外,萬磊還規定明朝來使的一切衣食住行要自費自理,這其實也是一種對明朝的變相的經濟掠奪,因為北平城通用的是北平通寶和銀元,明朝的貨幣是用不了的,明廷要保證來使在北平城的正常生活,就得拿東西來換取銀元。

而且萬磊以後還會暗示來使,只要明朝肯出高額的專利轉讓費,他就會出讓各種技術。甚至還會幫明朝培養技術人才,當然,這也是要花錢的。如此一來,明朝也會陷入一個個技術陷阱之中,也是被玩沒商量的。

第313章 北進運動

與明朝議和成功,解除了南方的後顧之憂,北平軍就可以集中力量對付韃靼了,北平軍八萬多軍力中,抽出近五萬精銳,組成北伐軍,由第一集團軍總司令周天壽指揮,由居庸關北上,開始了北征之旅。

而在大寧駐守的第二集團軍第二軍也要協同作戰,並且負責糧草接應。其實自古以來,中原王朝對北方的遊牧部落用兵,一般都比較吃虧。不只是因為客場作戰,不佔地利,還因為道長路遠,糧草難以補充。

另外,遊牧民族沒有所謂的根據地,也不用守城,打不過就跑路,儘可能把戰線拉長,北伐軍一方面要防備敵人的游擊戰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