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偷偷翻看周爾復抽匣裡是否有私密性的東西,他發現了那些充滿浪漫激|情的信件,再聯想到從寧宣兒她們口中傳出來的有關肖白和周爾復的傳言,他就開始注意了肖白和周爾復的一舉一動,他在注意肖白的時候卻意外地發現了林青常偷著去開肖白的電腦,他也漸漸從注意林青發現了發生在林青身上有趣的事情,即那些信件並非出自肖白之手,而是周爾復的老婆林青之手,他把所有的情況都告訴了吳前,兩個人都認為沒有比利用周爾復、林青、肖白間的情感糾葛大作文章更有效的了。可是他們苦於一直沒有可資大作文章的一個切入點。這個切入點是大力偶然從“勿忘我”鮮花店門前路過時尋到的。他開車從那兒經過的時候是看見林青從列印店出來奔鮮花店的,當時他急著給周爾復送一個很急的件就沒有跟林青打招呼,更沒有多想什麼。直到周爾復晚上下班說是去“勿忘我”鮮花店,他還沒多想什麼,可是當週爾復下車去取花又轉頭回來,並吩咐他去代取時,他心中陡地想起了林青的身影,及至他到了花店,抱那花往外走時,他看見了夾在花中的那個留言,他就全明白了。他趁人不備貪汙了那字條。
《守身如玉》第十六章(2)
此刻大力就是給吳前送那字條來的。他送字條的時候不知以後會發生什麼。
吳前和大力喝了許多的酒,吳前喝了酒就一個勁地說,他以後決不會虧待了大力。大力輕飄飄地就先走了。
吳前一個人坐在那裡發呆。他也沒想好這張字條到底怎麼用。它真的能派上用場嗎?他的腦子一片迷茫。其實他最初的想法就是利用這張條子給周爾複製造出點緋聞,哪怕那緋聞是莫須有的又有何妨?反正只要在這關鍵的時刻把周爾復的生活和工作攪亂,讓他陷在煩惱憂患中。引起上頭的注意,讓上頭重新考慮人選。當然僅憑這張字條或許根本達不到這個目的,可是他又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沒有。沒有他就只好手裡有什麼武器用什麼武器了。
這事嚴格地說也不能怪他吳前,要怪也得怪周爾復的老婆林青。是周爾復自己家的後院先起火了,是他老婆林青沒事找事玩引火上身的……
人的理智其實是很脆弱的一種東西,它就像燈泡裡的鎢絲,是在很沒準的情況下就被突然燒斷了的。吳前的理智是被他旁邊那一桌子陌生人的談話給燒焦燒糊了的。
那一桌子人其實一直在說話,吳前都沒聽見,可是吳前不知為什麼卻單單聽見了這樣一段爭論:
鄰桌甲說,那你說,一個人被人從樓下推下去至死和自殺至死,死亡鑑定能區別出來嗎?
鄰桌乙說,當然有區別了,自己跳下去和被人推下去,那身體的著地點肯定不一樣。你想啊,那自殺的人一般都不願意頭朝下先裁,跳下去的人多半是雙腳或是後背先著地,而被推下去的肯定是頭臉前面身子先著地……
鄰桌丙說,那可不一定,那人要在高樓上往下跳,空中翻幾個滾那可由不得自己,那也由不得謀害人的人,你們想是不是這個道理?
鄰桌丁說,你們全說的不對,我告訴你們,一個人自己從樓上跳下去和被人推下去,在沒有人證的情況下是鑑定不出個所以然的。也就是說根本沒什麼區別……
吳前不知那一桌人是檢察院的?法院的?還是公安局的?抑或是一群律師?總之,他們沒有想到,他們的一場瞎爭,日後害了吳前。
吳前在鄰桌丁說完話後,大家都不再繼續爭論的短暫沉默裡,以為大家都默許了丁的說法。他也就腦子進水了一般地信鄰桌丁的說法,如果真的是腦子進水了可能就好了,水可能就撲滅了他腦子裡陡生的罪惡的火焰!
吳前走出餐館,在春寒的細風中行走著,他的腳底有些輕飄。他朦朦朧朧地覺得,他最初要給周爾複製造麻煩和緋聞的念頭現在想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