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而走向了失望。
美滿婚姻不是天賜的,光靠愛亦不能使婚姻成功。必須兩人
把共同信念和共同價值不斷地擴張,同時有良好的機制處理不同的意見,
每天耕耘,才能培養出美滿的婚姻生活。
“我” 加“ 你”不一定構成 “ 我們 ”
人
值也就 隨
必
那
然
加
美滿, 不
情
同
持
共同努 力,
婚姻使兩個入共同生活。
“ 共同 ” 這兩個字是什麼意思 ?兩 個人住在
同一間房子裡面就是 “共同 ”?還是指互相配合、互相 支援的生活 ?
在一輛公共汽車裡,如果你看到兩個人面對面坐著,但是在
自言自 語,
他倆構成了 “我們 ” 嗎?沒有。如果你看到他倆有共
同的話題,都很投入
地說話、聆聽、分享,有共同的笑聲,這才是
“我們 ” !兩個人的自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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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只是 “ 我”加 “你” ,未曾構 成一個 “我們 ”出來。
每個人的信念系統都不同。如果兩人決定結婚,那說明他們
統中有足夠多的重疊部分,但兩入都必然有一些信念、價值觀和規則與
方有所不同。如果重疊的部分夠大,這些不同不會使他們的婚姻出現問
的信念 系
對
題;
但是若重疊的部分已經磨損了很
火線點。
多,這些不同往往便成為了引
起不和的 導
太太不吃肥肉,先生不看歌劇,並不妨礙兩人培養出成功快
但是,當兩人因為其他事而使感情倒退的時候,太太會投訴
樂的婚 姻。
:“嫁給你二
十年,你都沒有陪我 去看一次歌劇 !” 先生會回應說 :“娶了你二十年, 你
也沒有陪我吃一次肥肉呀 !
試看下頁的圖, “我” 是 A“你” 是 B; 重疊起來形成的 “我 們”;接
受了對方的全部時,構成了
C;只接受對方與自身相同的部分,構成
D。
這是說, “我們 ”會 是 C 與 D 之間的一個形狀,但無論怎樣的形狀,
“我
們 ”必然比本 來的 A 多了或者少了點東西。對
必然比 本來的 B 多了或少了點東西。
B 來說亦是一樣 :“ 我們 ”
這是說 :若想形成 “我們 ”,兩個人都必須準備接受一些本
有的東西,亦要準備放棄一些自己本來有的東西。如果沒有這個準備,
來自己沒
便
是沒有誠意去做一個 “我們 ”出來。這樣放棄。兩人或許生活在一起,
不會有足夠的和諧和共同的樂趣去建立良好和長久的婚姻關係。
愛、性、共同生活
愛、性、共同生活是三件獨立分開的事,不要以為它們自然地是
但
“三
位一體 ”:有了其中一樣, 另外兩樣自然就會美好 ;也不應覺 得沒有了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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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另外的兩樣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