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機動性,jf…17絕對不是f…16e/f的對手。
此外,在戰術上,也可以讓少數f…16e/f去引開jf…17,從而確保有一部分f…16e/f能夠繼續執行打擊任務。
可以說,不管怎麼看,這些f…16e/f都不應該在遭到攔截之後就立即轉向逃逸。
在偷襲zdk…05的戰鬥中,駕駛f…35ai的印軍精銳飛行員同樣犯了錯誤,而且是不應該的錯誤。
什麼錯誤?
雖然附近有一套hq…9b防空系統,但是在被雷達發現之前,f…35ai完全沒有必要提前發射導彈。
事實上,就算被雷達發現了,f…35ai受到的威脅也不大。
為什麼?
hq…9b需要使用火控雷達來照射目標,而火控雷達對f…35ai這類隱身戰鬥機的探測距離明顯短得多。
也就是說,只要沒有被火控雷達鎖定,f…35ai就沒有受到威脅。
以f…35ai的隱身效能,在被火控雷達鎖定之後再轉向規避,也來得及,完全有機會避開射來的防空導彈。
當時,那兩架f…35ai如果沒有匆忙撤離,而是從容的完成引導工作,巴基斯坦空軍的zdk…05未必能夠返回機場。
很簡單,兩架f…35ai發射了8枚aim…120d,而且都是全程自導。
簡單的說,就是先讓導彈在慣性制導系統的控制下飛行,在到達了預定區域之後再用彈載雷達搜尋目標,自行完成攻擊。
aim…120d有很強的自導能力,理論上可以做到發射後不管。
問題是,導彈飛行近百千米需要很多時間,而在此期間,攻擊的目標同樣在運動,甚至會轉向規避。
其實,在遭到導彈攻擊的時候,任何飛機都會立即改變航向。
正是如此,在作戰的時候,飛行員一般會在導彈逼近目標,準確說是快要到達自導階段的時候,用火控雷達再次照射目標,獲取目標的詳細引數,透過資料鏈為導彈提供最後一次彈道修正,讓導彈朝著正確的方向飛行。
如果目標在中途轉向,飛行員還要及時對導彈的彈道進行修正。
美軍對此就有極為嚴格的要求。
這就是,如果攻擊距離超過40千米,那麼載機就必須為aim…120d提供中繼制導,只有在射程低於40千米,最好是低於30千米的情況下,才允許載機飛行員選擇發射後不管的攻擊模式。
顯然,印度的f…35ai飛行員並沒有遵循這套作戰原則。
結果就是,8枚aim…120d當中,有4枚直接就射偏了,根本就沒有鎖定目標,準確說離得太遠了。
只有4枚aim…120d鎖定了目標,其中2枚被zdk…05丟擲的干擾彈引開。
如果當時f…35ai的飛行員繼續逼近zdk…05,不斷的為導彈提供中繼制導,8枚導彈都能逼近zdk…05。
顯然,只要再被一枚導彈擊中,那架zdk…05就會完蛋。
此外,在攻擊戰術上,印度空軍也極為死板。
仍然拿卡拉奇這邊的戰鬥來說,連續三波攻擊,印度空軍幾乎沒有做出調整,都是讓機群輪番上陣。
更要命的是,印度的戰鬥機都是從一個方向上進入。
如果能夠對戰術進行適當的調整,採用更有效的突擊方式,哪怕只是多選擇幾個突擊方向,也能給巴基斯坦空軍制造天大的麻煩。
別忘了,在該方向上,巴基斯坦空軍總共就只有20架jf…20。
印度空軍似乎認為,能夠憑藉數量多得多的戰鬥機來壓垮巴基斯坦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