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因很簡單,我的生活原有一個良好的開端,那還在原來那個國家的家中,然後我就離家跑走了。”
“為什麼?”
他又哈哈大笑,笑聲急促而又刺耳。
“為什麼?因為我是一個自命不凡的毛頭小子,我想是吧。我生在一個過於奢華的家庭,嬌生慣養,以為這個世界是由粉紅色的棉絮和糖衣杏仁組成的。後來在一個晴朗的日子裡,我發現了某個我曾信任的人欺騙了我。嗨,你怎麼吃了一驚?怎麼回事?”
“沒什麼。請你接著往下說。”
“我發現我被人欺騙了,相信了一個謊言。當然了,這是大家都會經歷的一點小事。但是我已跟你說了,我當時年輕,自命不凡,以為撒謊的人應該下地獄。所以我從家裡跑走了,一頭扎進南美闖蕩,口袋裡沒有一分錢,嘴上一個西班牙語單詞也不會說,而且也沒有一點餬口的本事,只有白淨的雙手和大把花錢的習慣。結果自然是一交跌進了真正的地獄,使我不再想象虛無縹緲的地獄是個什麼模樣。這一交跌得太深了——等到杜普雷茲探險隊過來,把我拉了出去時,正好是過了五年。”
“五年。噢,真是可怕!你沒有朋友嗎?”
“朋友!我——”他突然衝她惡狠狠地說道,“我從來就沒有朋友!”
隨後他好像對自己的衝動有點不好意思,趕緊接著往下說:“你不必把這太當真,我敢說我把那些事情描繪得一團漆黑,事實上最初的一年半並不那麼糟糕。我那時年輕力壯,我一直混得相當不錯,直到那個拉斯加人在我的身上留下了他的記號。但是在那以後,我就不能幹活了。如果運用得當,火鉗這件有用的工具倒是挺好的。沒人願意僱用一個殘廢。”
“你做什麼工作呢?”
“能做什麼就做什麼。有一段時間我靠打零工為生,是為甘蔗園裡的那些奴隸幹活,取點什麼,拿點什麼,以及諸如此類的事情。可是不行,那些監工總是把我趕走。我腿瘸走不快,而且我也搬不了重東西。後來我的傷口老是發炎,要不就是得些稀奇古怪的病。
“過了一段時間我去了銀礦,試圖在那裡找到活幹。但是一無所獲。礦主認為收留我這樣的人簡直就是笑話,至於那些礦工,他們揍起我來真下狠心。”
“為什麼呢?”
“噢,我想是人類的本性吧。他們看見我只有一隻手可以還擊。我終於忍受不住,然後漫無目標地流浪四方。就那麼瞎走唄,指望奇蹟能夠發生。”
“徒步嗎?靠著那隻瘸腳?”
他抬起了頭,突然喘了一口氣。那副模樣怪可憐的。
“我——我當時餓著肚子啊。”他說。
她略微轉過頭去,用一隻手托住下巴。沉默片刻之後,他又開口說話。他在說話時聲音越來越低。
“呃,我走啊走啊,直到走得快讓我發瘋,還是什麼也沒有。我到了厄瓜多境內,那裡的情況更糟。有時我補點碎銅爛鐵——我是一個相當不錯的補鍋匠——或者幫人跑跑腿,或者打掃豬圈。有時我——噢,我根本就不知道幹些什麼。後來終於有一天——”
那隻纖瘦、棕色的手握成了拳頭,突然一拍桌子。瓊瑪抬起頭來,關切地望著他。他的臉頰對著她,她可以看見他太陽穴上的一根血管就像一隻鐵錘,迅速而又不規則地敲擊著。她彎腰向前,把手輕輕地放在他的胳膊上。
“別再講吓去了,這事談起來都讓人覺得可怕。”
他帶著懷疑的目光凝視著那隻手,搖了搖頭,然後從容不迫,接著說道:“後來有一天,我遇到了一個走江湖的雜耍班子。你記得那天傍晚見到的那個雜耍班子吧。呃,跟那差不多,只是更加粗俗,更加下賤。那個雜耍班子在路旁搭起帳篷過夜,我走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