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的一處,血滴順著小腿曲線,蜿蜒而下,江聿琛看的驚心。
“江黎夕,上車!”
只有黎夕,才能把江聿琛那樣沉穩內斂的人,弄的氣極敗壞。
不顧黎夕的掙扎,江聿琛反握住她的臂膀,將她扔進了車廂。霸道,卻又不失溫柔。
黎夕不敢再與江聿琛抗爭,畢竟,江聿琛一旦被激怒,魔鬼的本性就會暴露無遺。她不敢冒這個險,她寧可唯唯諾諾著。
發動機轟鳴,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用了多快的速度,才將她送到了醫院。
其實,擦傷不過是小事。在黎夕活過的二十六個年頭裡,這樣的傷,不算少。不過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時候,總會小題大做。
就比如,黎夕剛進大學的那一年。
那時候,她暗戀著許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會等在籃球場,看許豫旬打籃球。而許豫旬在校隊裡,也是數一數二的籃球尖子,迷戀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個。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籃球場。只是這一次,與許豫旬一同來的,卻多了一個江聿琛。
江聿琛從不碰籃球,黎夕是知道的。那時,盧卿總愛奉承他說:“藝術家的手,是不會用來碰籃球,這麼邋遢的東西的。”
而那天,黎夕看見他,也著實驚訝了一陣。不過也就是一陣,她就裝作,跟江聿琛完全不認識的樣子,安靜地看著許豫旬打球。
比分63:64,許豫旬63,江聿琛64。所有支援許豫旬的女生,也臨陣倒戈向了江聿琛。
決勝的那一秒,人群裡開始躁動開來。江聿琛只差最後一籃,就能穩贏許豫旬。不過,往往所有的結束,都是源於只差二字。
人流湧動,黎夕被擠倒在了地上。不過瞬間,手臂上就沁出血來。而江聿琛,就像是條件反射一樣,扔掉了籃球,跑到了黎夕面前。
動作連貫一氣呵成,抱著黎夕,跑去了校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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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聿琛繞到副駕駛座,開啟車門,伸出手臂打橫抱起她。
黎夕沒有掙扎,乖順地躺在江聿琛的懷裡,像是一隻溫和的貓咪。只有臉上頗含深意的笑容,兆示著她,並不像是服從。
眼角的餘光微微一瞥,角落的草叢裡,有人舉著單反瘋狂地按著快門。豪門顯貴,總會被一群記者趨之如騖,妄圖探究其中的陰晦。他們把這種人,叫做狗仔。
黎夕掠過一眼,驀然彎起唇角,配合似的勾住江聿琛的脖子。
江聿琛渾身一震,腳步也不禁頓了下來。一絲不苟的法式襯衫,被黎夕的動作,掀起了不規則的褶皺。
她佯裝不經意地,貼近了江聿琛的耳廓。柔媚的嗓音,婉轉地傳進江聿琛的耳朵裡,直抵心房:“江聿琛,你說……明天的財經版的頭條,會是什麼呢?”
她故意頓了頓,冷漠的聲線,極盡嘲諷之意:“維辰集團繼承人江聿琛,與養妹江黎夕亂。倫。這個標題,怎麼樣?”
話音剛落,黎夕就毫不猶豫地,貼上了江聿琛的唇瓣。唇瓣相附,黎夕得意地笑了,她幾乎能聽見草叢裡的快門聲,咔嚓咔嚓地,躍動地歡快。
不過片刻,黎夕就厭惡似的退開了他的唇瓣。正想跳下江聿琛的懷抱,卻被他牢牢地禁錮住。
清絕的聲音,無比輕蔑:“既然想演,為何不演的逼真些。”
江聿琛把她按在車門上,抽出一手,箍住她的腦袋。清冷地勾了勾唇角,極盡纏綿地吻上去。
黎夕死命地掙扎著,無奈男女之間的力氣懸殊,她終究鬥爭不過他。
他的唇舌,霸道地侵入她的齒縫,留連過她的每一寸領土。齒間伴隨著輕咬,化成春水一般的溫煦。舌尖靈活,巧妙地勾住她的,柔情滿溢。
許久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