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家產只有300多億港幣。但過後他兒子們打官司才爆出來,至少人家有600多億——就這也不是最終的數字。
一家運營良好的不上市公司,完全可以自己做主,少了很多很多的制約,因此非常的方便。
而且不上市的公司,不用擔心股市的劇烈波動,不用擔心自己的家族核心財產被人惡意收購,這也是長遠發展的最好辦法。
當然了,霍老爺子的另一個做法。那就是子孫們只拿紅利,不分家產的規定,也正是蕭奇所推崇的。
事實上蕭奇對於家族財產的分配,也有不少都是借鑑於這個睿智的老爺子的做法。
然後第二點,小鳥網雖然不是仙女公司的核心資產,但它卻是蕭奇跟沈舞煙的孩子們的私有財產,以蕭奇對沈舞煙的瞭解,她更不可能把自己的公司拿出來上市。特別是現在小鳥網在各個節目的支援下、在各種廣告收入之下,已經實現了盈利的時候。就更不可能。
不過蕭奇的仙女衛士防毒軟體公司,倒是早就決定好,要在香港試一試的了,所以蕭奇也可以和他試著商談一下。
“在我看來,香港的港交所最大的缺點,就是‘同股同權’政策。這個是最打擊創始者團隊的了。”坐了下來,蕭奇侃侃而談道:“2004年GOOGLE的IPO上市時,就採用了雙重表決權的架構。這種制度保證了GOOGLE這些年的高速發展。而試著想一下,如果被那些什麼都不懂的外行來指揮GOOGLE,那麼今天它還能發展得這麼好嗎?
比如剛才周總你說我的小鳥網。我辛辛苦苦創業了,但上市沒兩年就被人剝奪了權力,然後看著他們折騰我的心血……這樣的話,我是堅決不會同意來香港上市的,就算有著語言和文化的差異,我還是會選擇美國!”
周武耀聞言苦笑一聲:“奇少你這個問題,許多人也都說過。但你光是為創始者團隊著想,難道不為那些買了你股票的股民們著想嗎?合理的讓每個投資者都享有自己的合法權利,這是我們港交所堅決捍衛的一點,想要改變……很難很難啊!”
“但是決定公司在哪裡上市的,始終就是我說的這群創始者團隊。先保證了創始者的利益,才有後來的投資者的分享。連在你這裡上市都沒有,還能分享到什麼好處?”蕭奇攤開了雙手道,“所以說囉,我們道不同,不相為謀。”
港交所的政策,就是所有的股票不分種類,全都享有一股一票的權利,超過51%,就敢把董事長給拉下馬,自己來坐頭把交椅。
但美國不一樣,很多公司,比如GOOGLE、Facebook、LinkedIn等等公司,都是採取的A、B類股票架構。
A類股票是普通的流通股,1股1票,但B類股票就是1股2票、5票甚至10票,比如唐明香給扎克伯格許諾的就是讓他拿B類股票,自己買下的40%Facebook股票,只是很普通的A類股票。
最誇張的就是Zynga——也就是被蕭奇的CoolGame取代的社交遊戲公司,創始者平卡斯採用的三重表決權,他手裡的C類股票1股等於70票!而且這傢伙居然掌握了所有的C類股票,蕭奇都不知道為什麼納斯達克和投行們會同意這種表決權架構的。
一直想要在亞洲創造IPO奇蹟的阿利巴巴,當初那麼想要和港交所再次合作,但為什麼最終沒有在港交所上市?
就是因為港交所在2013年年底,拒絕了阿利巴巴提出的雙重表決權架構,馬耘只能去美國上市,從而讓港交所錯過了市值超過2000億美金的超級網路巨頭!
也只有到了那個時候,港交所才會痛定思痛,逐步的改變他們的僵硬思維。
現在嘛……
都沒有肉痛,想要他們改變,還真是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