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他們去愛爾蘭,而她來海伯利,這完全是她本人決定的。這幾個月可能是她最後跟兩位親愛的好心人度過的自由自在的一段時光了。無論是出自什麼目的,是一個、兩個或者三個,總的說來,坎貝爾家的人立刻隨聲附和。他們說,他們相信,為了使她早日康復,讓她到外婆家住上幾個月是再合適不過的了。她一定會來的。海伯利,迎不來那位早就說要來的大人物——弗蘭克·邱吉爾先生——只好暫時先委屈一下,迎來簡·菲爾費克斯,而她帶來的是分別兩年後久別重逢的那種刺激的全新感覺。
一想起不久將要跟她不喜歡的人相處那漫長的三個月,愛瑪便覺得有些不自在!不該做的事她偏要多做,該做的事偏要少做!她幹嗎這麼討厭菲爾費克斯小姐呢?這個問題一時還難以找到答案。有一次,奈特利先生曾跟她講過,那是因為菲爾費克斯小姐是位有真才實學的年輕女子。她本人就一直希望自己是那種人。雖然她當場就激烈地批駁了他的這種說法,但是,她也時不時地捫心自問,有時也不免覺得慚愧。不過“我總是跟她相處不到一起去。我不知道其中緣由。可是她總是冷若冰霜,少言寡語;不管她高興與否,總是給人一種冷漠的感覺。再說,她的姨媽總是那樣喋喋不休!大家都不喜歡她!別人總覺得我們倆關係很好——就因為我們同一年出生,別人就覺得我倆親密無間。”除了這些理由外,她再找不出更好的理由了。
這厭煩情緒太不像話了——那些種種不足之處本來就是牽強附會的,加之又被誇大其詞了,因此每當久別重逢後第一次與簡·菲爾費克斯見面,她反而認為自己彷彿受到了傷害。現在,時隔兩年後,簡·菲爾費克斯又回來了,出於禮貌,她去看望了,見到簡·菲爾費克斯風度翩翩,儀表堂堂,不由得驚詫不已。在過去的兩年裡,愛瑪一直認為簡在這兩方面不夠完美。簡·菲爾費克斯溫文爾雅,而且十分得體;愛瑪本人就特別看重這個。簡的個子高度適宜,給人一種高雅端莊的感覺。她的體態非常嬌美。她胖瘦適宜,身材適中,略微有些病態,好像在顯示她們倆比起來,她更為不幸。所有這些,愛瑪不可能意識不到。她的容貌和五官要比她記憶中更靚;雖說不怎麼端正,可是很招人喜歡。她長著一雙深灰色的眼睛和黝黑的睫毛、眉毛,人見人誇,人見人愛。可是,愛瑪以前常說她的膚色不好,一點兒也不紅潤,現在呢,白白嫩嫩,確實不缺少血色。愛瑪最看重的就是這種溫文爾雅的美,不由地嘖嘖稱讚。像擁有這種容貌、這種溫文爾雅的人在海伯利真是寥寥無幾。在這裡,只要不俗氣,就是優點,就是與眾不同。
總的來說,第一次跟簡見面時,她懷著異樣的心情坐在那裡,目不轉睛地看著簡·菲爾費克斯!她不但感到高興,而且也很坦然。她還決定,從此不再討厭簡了。她不僅被簡的美所吸引,甚至於還為她的這種身世和處境而動容。她想到這一切溫文爾雅、落落大方的品質就決定了將會給她帶來哪種結果,簡會從什麼位置降下來,又該如何面對生活,愛瑪油然而生敬意和憐憫,除此之外,好像別的感覺就沒有了。值得一提的是,愛瑪對大家所熟知的細節當然會產生興趣,此外,她不由地聯想到,簡還很可能對狄克遜先生產生了愛慕之情。由此看來,她作出這樣的犧牲就更值得尊敬和同情了。愛瑪現在想改變過去的看法,認為她不會從他老婆那裡奪走狄克遜先生的愛,更不會幹出那原先杜撰的那種壞事。要說那是一種愛,那也只能是她一廂情願的、單純的、失敗的愛。很可能簡跟她的朋友一起聽他侃時,身不由己地上了當;而且,現在她決定故意不去愛爾蘭,是由於她純潔的良心的驅使。這樣一來,她便可以自己去奮鬥,可以有效地與他和他的親友分手。
總之,愛瑪是懷著這樣溫和寬厚的心情向簡告辭的。她在回家的路上不時地環顧四周,海伯利居然沒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