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發到這裡,最後就只剩下陳大光一家了。
劉芳芳上前來,把自己的名字簽上,走向了張二狗。
張二狗看了看她,數了數手中的錢,一共十二張給她。
“嬸子,你是一天三塊錢,四十天就是一百二十塊錢,您數一下對不對?”
“好好!”劉芳芳開心接過數了數,一共十二張大團結,一百二十塊錢:“對的二狗,是一百二十塊錢。”
又問道:“那我的三個兒媳婦,小清、萍萍的,我給她們一起領了去?”
張二狗看了看她,又掃了一邊的林芸、趙春雨、羅梅、陳曉清和陳萍萍一眼笑道:“嬸子,這個不好意思,活是她們乾的,就需要她們自己來領才行。”
劉芳芳一聽不幹了:“沒事,她們的主我可以做的了,就全交給我就行。”
張二狗:“嬸子,發工資的事情,還是由本人簽字領了好,否則我無法和她們交待。”
雖然他們是一家人,但個人付出的勞動成果,張二狗覺得還是由他們個人來領取。
至於他們回家之後,錢要上交給一家之主,又或者自己用那就是他們的事情。
“孩他娘,你就別為難二狗,讓孩子們自己來領吧?”陳大光見張二狗不同意,馬上對妻子勸道。
劉芳芳有些生氣,但也沒有辦法,錢在張二狗的手中,他不給,她也不能硬搶,只能把氣撒她們身上了:“你們幾個還愣著幹嘛?快來簽字!”
林芸幾人馬上上前,開始領取自己的工資。
剛才婆婆對張二狗說的話,三個兒媳、小女兒和長孫女已經聽到了,也不想讓劉芳芳給她們領工資。
但她要強領,幾人也不好說什麼。
好在張二狗沒答應,幾人鬆了一口氣。
林芸把字簽了,張二狗把八十塊錢交到她的手中,她接了過去,數了一遍又一遍,開心的不得了。
一家人的經濟大權,都握在劉芳芳的手上,平時她這個大兒媳的手裡也是連一塊錢都拿不出手,要買什麼,都得張口向婆婆問,給多給少,給不給全看劉芳芳的心情。
現在突然之間手握八十塊錢,那種感覺只有她自己能體會到。
開心,激動,什麼心情都有。
但一想到回家之後,婆婆肯定要她上交,心情一下子就不美麗了。
大媳婦領完,二媳婦趙春雨上前,又領到了八十塊錢。
然後是三媳婦羅梅,也領到了八十塊錢。
三人出工一樣,滿勤四十天,二塊錢一天,都是八十塊錢。
只有劉芳芳和陳大光每天三塊錢一天,所以多出來四十塊錢。
三個兒媳婦領完,陳萍萍也上前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張二狗給了她四十塊錢。
本來也是八十塊錢,但陳萍萍和陳曉清不想完全上交,張二狗只能給她們倆想了這麼一個好辦法。
表面上給二人一天一塊錢,私下還要給二人一天一塊錢,只是不能讓劉芳芳看到而已。
陳萍萍拿到四張大團結,數了又數,然後在劉芳芳和她母親林芸的虎視眈眈下裝入了自己的口袋。
不用懷疑,這四十塊錢不是進入劉芳芳的口袋,就是進入林芸的口袋。
不可能留在她一個小丫頭的手上,拿著四十塊錢的巨資當零花錢的。
陳曉清簽了個字,也從張二狗那裡領到了四十塊錢,數了幾遍,也裝入自己的口袋。
劉芳芳三個兒媳婦是拿不到她的錢的,畢竟她不是她們的女兒,而是小姑子,要拿,也只有陳大光和劉芳芳有權利讓她上交。
除非陳曉清自願,又或者她是跟著哥哥嫂嫂一起生活。
父母健在的情況下,就輪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