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問道:“解大人,你看這書裡有條‘戲殺’,這個我就不懂了,還敢請問,何為戲殺?”
表面上,官員們都全神貫注地忙著自己的活兒,可耳朵卻全都豎起來,心中都道:“來了,明爭暗鬥的好戲現在開始,而且第一道題目,就是戲殺!”
解文秀再次抬起頭,道:“以力共戲,殺人,即為戲殺!此罪輕於鬥殺,比如,兩個人較力為戲,力大者至力弱者死亡,即為戲殺,非有意殺人,所以減殺人罪二等處罰!”
楊澤哦了聲,心想:“看來這個問題簡單了點兒!”他轉過身,又去翻書。
解文秀兩眼一眯,看了眼楊澤的後背,沒吱聲,又低下了頭,可他卻再無心處理自己的公務,心裡明白,楊澤必會再出難題,反正不把自己難為倒了,他是不會罷休的!
踩人其實也是個技術活兒,被別人踩,然後反擊回去,那是很爽的一件事,可要是自己踩別人,實話實話,要想踩得精采,別人還反擊不回來,還真是挺不容易的,很費腦子。
楊澤翻了好半天,終於找到一個案例,《大方律》為了方便官員們審案判刑,所以條款有條款的書籍,除此之外另有解釋相關條款的書,並且還附帶著案例。
找到一個雞毛蒜皮的案例,楊澤感覺這個案例太小了,解文秀一定不會注意到。再次假裝很好學的樣子,他轉過了身。
官吏們的耳朵又支稜起來,又有好戲看了!
楊澤道:“解大人,有個案子我不知道該怎麼定罪,還要請問你。”不等解文秀回答,他便直接說了案子。
一個人養了幾隻鴨子,因為要出遠門,便把鴨子交給鄰居,讓鄰居幫忙代養。過了一年,那人回來了,管鄰居要回鴨子,鄰居也還了,但鴨子在這一年當中,下蛋孵雛,已然生出了五十多隻鴨子,並且都長大了,還開始下蛋,鄰居卻沒有把這些鴨子和蛋還給那人,那人便上告,這案子該怎麼斷?
很雞毛蒜皮的小案子,一般來講,不用上告衙門,里長村正等人就能解決,而且上告也沒關係,這種案子很少發生,縣裡就能解決,不會告到州里的,像解文秀這種坐公事房的小官僚,應該不會注意到。
屋裡其他的小官僚聽了楊澤的問題,小臉兒們都綠了下,這種雞毛蒜皮的事,他們是從來沒有遇到過的,當然遇到過也沒關係,翻書查條款就成了,誰也沒規定斷案時不能翻書呀,這案子難的不是怎麼斷,而是難在斷時,該判還給那人幾成的新鴨!
可現在卻是不行,書在楊澤的手裡,現查是不好使的!
卻不成想,解文秀連想到沒有想,更不用說查書了,他張嘴就來,說道:“按著我《大方律》,寄養鴨應全部歸還那人,寄養鴨子這一年來所生的新鴨和蛋,及新鴨所生之蛋,鄰居當留下兩成,以支付他代養鴨子的辛苦和費用,但鄰居不還那人新鴨及蛋,有失厚道,當由官府進行教化,卻無需施以刑法!”
楊澤呃了聲,道:“你家以前養過鴨子?”
“沒有!”
“那你以前碰過這樣的案子?”
“沒有!”
“那鄰居佔了別人的新鴨和蛋,這是惡意行為,為什麼只教化,卻不打板子?”
解文秀看著楊澤,道:“如果打了板子,那麼以後誰還敢再替別人代存物事?畢竟鄰居一開始替那人養鴨,是出於善意,如他無此善意,那麼那人的鴨子就全沒有了,何談新鴨與蛋?由善意而出現的新鴨及蛋,鄰居想要全部佔有,只是貪婪所致,卻未給那人造成損失,畢竟寄養的鴨子已全數歸還,所以不必打板子!”
楊澤看了眼書冊,又問道:“那為什麼只判定給鄰居兩成的好處?”
“此寄養費用本應由原告和被告協商而定,但既然對薄公堂,那麼就是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