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角。一共一塊六毛錢,最大的票子就是一個五毛的。
他是他們家最有錢的小孩,他大哥趙振有都二十一了,估計連五毛錢都沒有。
趙振有要是敢藏私房錢,他爸和他媽就得揍他。
東風鎮到和安縣城,距離二十公里,列車需要走行四十分鐘,沿途經過劉家堡子、四道溝和二道溝三個站點。票價五毛!
要是用腳走,需要四個多小時,能節省五毛錢。
這樣的事情,趙振東是不會幹的,別說他有錢,就是沒有錢,他也會想方設法的逃票走一趟。
十四的少年想去看看縣城的大好河山,增長一下對家鄉的熱愛,沒有錢是不去的理由嗎?沒有錢就能阻擋他前進的步伐嗎?
顯然是不可能的!
十四歲還是一個小花朵,需要大家的關愛呢。
想到這裡,趙振東自己都笑了,辛虧自己沒想過逃票,不然自己現在這個想法,可真是夠不要臉的了。
頭腦風暴一下午。趙長盛和張桂香帶著三個孩子回來了。
公社的廣播喇叭又響起來了,
“大海航行靠舵手、萬物生長靠太陽,雨露滋潤禾苗壯…………”
然後就是“社員同志們!…………”
革命歌曲,大家都百聽不厭,公社廣播員的甜美聲音,讓大家一致認為,她肯定是一個美女。
實際上在十四歲的趙振東眼裡,這個三十五六歲的女人,是一個老太太。而且一直都是一個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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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後來趙振東自己都成了一個老頭了,他還記得公社的廣播員是一個老太太。
要是廣播員知道自己給別人留下這麼一個印象,有可能會哭死。三十五六歲呀,以後還是未婚的小少女呢!
“柱子,吃飯了!”耳邊傳來媽媽歡快的聲音。
今天晚上吃好東西,誰能不高興啊!
中午沒捨得吃的小野雞,晚上就燉了蘑菇,還放了不少粉條。
滿滿當當的一大盆,雖然只有一隻小野雞,但是架不住味道好啊!
老爸還拿出來珍藏已久的小半瓶白酒,自己給自己滿上了一杯。
老兒子都能抓住野雞了,作為老父親還不得老懷大慰,慶祝一下!
趙長盛端起酒杯,“嗞”的來了一口,砸吧砸吧嘴,
“好酒!真不愧是成瓶的酒!味道就是不一樣!”
趙振東把媽媽分給自己的雞大腿,給了老爸,“爸,你吃雞腿吧,少吃粉條。粉條進肚子裡面遇到了白酒,就會變硬了,對胃口不好。”
“誰說的?我怎麼不知道?”
“還誰說的,你老兒子我說的唄!爸,你想想,你那回吃豬肉燉粉條子,是不是難受了一宿?”
趙長盛想了一下,還真有那麼一次,那年家裡殺豬,吃的就是豬肉燉粉條。
他沒捨得多吃肉,光吃粉條了,又喝了半斤散白酒,可不就難受了一宿嘛!他還以為是散酒的問題吶!
“柱子,你怎麼知道的呢?”
趙振東拍著胸脯子,“你兒子我學習好唄,懂得多。爸,我現在長能耐了,明天早上我要去縣城一趟,等我回來給你捎好東西吃!”
一家人都瞪大了眼睛,一個十幾歲的小孩,自己上雞毛縣城,也不怕走丟了。
“柱子,你告訴媽,你要去縣城幹什麼?”
“我要去縣城找工作!”
趙振東撒謊了,放了一個大雷。
不過,這個謊比較可信。最起碼他爸和他媽都信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能不知道嘛!
趙振東從小就比別的孩子聰明,六歲就鬧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