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講梁山伯和祝英臺啊。”
“啊!”
林霄覺得腦袋一陣凌亂,翁翁直響,身子一陣虛弱,眼前金星亂冒,彷彿什麼都忘了。
好一會兒,才恢復過來,接著講故事,
“春去秋來,花謝花開,一晃三年過去了。
學院生活已經快結束,到了拜別老師,返回家鄉的時候,
同床共剪西窗燭,整整三年,祝英臺已經深深地愛上了梁山伯。
而梁山伯,不知道祝英臺是女生,卻依然十分戀慕,這絕對不是那些變態的基情,而是一種心有靈犀的默契。”
林霄說著說著,心情也十分激動,
“兩個人手牽著手,肩並著肩,一直不肯分開,一直走了十八里,對了,兩人都喜歡唱歌,邊走邊唱,
我也會唱。
歌的名字,就叫十八里相送。”
“啊,太好了,給我唱一唱。”
秋紅淚已經完全被這精美的故事吸引,瞪大眼睛認真聽著,看錶情完全不像一個殺人如麻的女悍匪,
而是一個鄰家聽童話故事的可愛小女孩。
“我當年吹拉彈唱,詩詞歌賦,琴棋書畫,無一不精,憑著這個,泡到過一百六十多個女孩。”
林霄記憶中,湧現出了浪驚雲當年的畫面,他已經有些分不清了。
“好,我就唱上一段,
青青楊柳清水塘,
鴛鴦成對又成雙。
梁兄啊英臺若是女紅妝,
梁兄你願不願配鴛鴦?
……
配鴛鴦,配鴛鴦,
可惜你英臺不是女紅妝。
前面到了一條河。
飄來一對大白鵝。
雄的就在前面走,
雌的後面叫哥哥。”
還別說,林霄之前,殺人如麻,眼睫毛都不帶眨一下,可讓他唱歌,還有幾分羞澀,不肯隨意唱。
現在失憶狀態下,什麼都不顧了,唱的居然很好聽。
而秋紅淚是一寨之主,住所在山頂,距離山腰其餘女賊的住所很遠,因此別人也聽不到。
“啊!”
林霄唱到一半,突然不唱了,臉色慘白,用手撓著頭。
“怎麼了,快唱啊,唱得挺好呢,切歌了。”
秋紅淚一臉不滿。
“我要喝血,喝靈血。”
林霄滿臉無辜的說道。
“什麼?喝靈血?”
秋紅淚瞪大眼睛,嚷道,
靈血可蘊含劍修的生命精華,失去大量靈血,修煉潛能會大打折扣,甚至停滯不前,元氣大傷。
“你摳門,山下的那個大胸美女,都捨得給我血喝,你不給。
不喝靈血,我不唱。”
林霄一臉不樂意,身體溫度急劇上升,如火炭一般。
“我暈,我乃堂堂一寨之主,統御八千里梁山泊,豈能?”
秋紅淚剛想拒絕,看林霄扭頭要睡覺,頓時慌了神,說道,
“給你喝,不就是點靈血麼?老孃我出得起。
喝完給我講故事,不然殺了你。”
一咬牙,刺破中指,喂林霄靈血。
“不夠。”
林霄搖了搖頭。
“你!”
秋紅淚一狠心,割破手腕,給林霄喝血。
“林霄,你小子太會泡妞了,我認為你一定沒有昏迷,一定沒有失憶,否則,失憶都失憶的這麼帥,
讓五星劍君,山寨女悍匪匪首,心甘情願的餵你喝血,你的泡妞境界,超過我當年了。”
浪驚雲在腦海中大喊大叫,捶胸頓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