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楨從天而降。
她想過無數次,聞柏楨會不會再次突然出現,提醒她所有狼狽和尷尬都是自找。
但破門而入的是雷再暉。
“夠了。有初,到我這裡來。”
他雖然是個不容拒絕的人,但這種霸道的口氣,判若兩人。無論誰,在這麼危急的時刻,聽到了具有權威性的命令,都會乖乖照做吧?鐘有初站起來了,但並沒有往他那邊移動。她隱隱已經理解了雷再暉的想法,於是覺得這也太離奇了。
“你幹什麼!”
李歡拔出飛刀擲向雷再暉,明明是飛向腹部的軌跡卻在快靠近的時候迅速貼上雷再暉格擋的小臂,詭異發生在一秒內,鐘有初張大了嘴:“別——”
“在女性面前,你太粗魯了。”雷再暉撣去飛刀,走到鐘有初的身邊,將外套脫下來給她披上,“你沒有陪他發瘋的義務。我們走。”
突如其來的奪愛讓李歡發了狂,他握著單刀衝向雷再暉:“我不相信你們有感情!你們昨天才見面!”
雷再暉沒有可能在狹小的空間裡躲閃李歡的攻擊,鋒利的刀尖幾乎要割開他的喉嚨。映著刀光,一道靈犀突然擊中了鐘有初。
“我們不是昨天才見面。”她急於將這個荒誕的計劃丟擲來拯救兩人,聲音變了調,“李歡,你查閱了我所有的資訊,公開的,秘密的,但你不能鑽進我的腦袋裡去,看到我做的每一個夢!”
如何將謊言編造完美?最好的方法就是加一些實話來點綴。
“夢?”李歡迷茫地看看鐘有初,又看看離刀尖不足一公分的雷再暉,“我沒有看過你的夢?你怎麼能這樣說!我的夢全都是你,我們每天都在夢裡約會!”
“不是。你不能連我的夢也綁架了。我經常夢見的那個人也在這個房間裡。”
聽到鐘有初丟擲這句話時,雷再暉臉頰一陣抽動,看來是有些吃不消。
“從我十二歲起,一直有一個人陪伴在我夢裡。我也漸漸地愛上了他。在我被辭退前幾天,我又再次夢見他,”鐘有初看了一眼雷再暉,但他今天穿的不是深紅色那件,“我夢見他穿著一件淺藍色的襯衣,白色的紐扣。”
李歡從上到下把雷再暉打量了一遍,和鐘有初的描述一模一樣:“明明是你現編的!”
“你不相信?”鐘有初笑了起來,輕輕地搔著額頭,“你也覺得我撒過太多謊,已經沒有信用了?原來在你心裡,我就是個謊話連篇的小丑啊。”
“有初,你知道我不是這樣看你的……”
鐘有初打斷了他的辯解。
“李歡,你有沒有見過像我這樣完美的臉?一道疤痕一顆痣都沒有的臉?”鐘有初摸著臉頰,“那些缺陷在我十五歲之前全部處理掉了——但心上的那顆永遠也點不掉。掩飾也無用,它永遠都在那裡。”
嘆詠調的表演,矯揉造作的臺詞和動作,普通人聽來一定會覺得蹊蹺。但李歡本身高亢的情緒正好合上這種節拍:“不是,有初,你在撒謊!”
“如果一個人連做過什麼夢都要造假,那也未免太可悲。”雷再暉把抵在喉上的刀尖撥開,“李歡,接受現實吧。你居無定所,不名一文。而我有在這社會上呼風喚雨的能力。有初想要什麼,我就能給她什麼。她想成為金葵獎影后,我就給她買一個。我可以讓她永世做她的夢,不必醒來。試問你和我,誰才有能力和魄力為她營造最好的生活?我做有初的戀人,亦不會令你失望。”
李歡臉色灰敗,但仍然緊緊地咬著腮幫子,不認輸:“為什麼?這明明是假的!”
“你還儲存著它嗎?”
鐘有初低聲問雷再暉,聲音溫柔得像一片雲。
“你說呢?”雷再暉低聲地反問她。
“你一定會儲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