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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需要去面對和解決。
他開始穿原主愛穿的衣服, 做原主愛做的事情。
沿用原主的品味和風格, 以及處事性格。
這變化不是陡然開始,是潛移默化中開始恢復到從前的狀態。
雷翊要出門半個月,這半個月, 鄭之南迅速適應了原主的身份。
他開始出入賭場,拿著雷翊的卡瘋狂購物,呼朋喚友, 喝酒唱歌,宴請朋友圈,微信上一直邀請他出來聚餐的那些所謂的同行朋友。
雷翊半個月後回來, 聽到手下說的, 眉頭時而皺起, 時而展平, 其實就算是在外面, 他的人也會把近段時間鄭之南的所作所為告訴他, 這些行為都是在告訴雷翊,那個傢伙恢復正常了。
皺起是因為他都還沒睡那人, 那人就消失了,那人指的是第二人格, 展平是, 那個乖巧聽話的傢伙回來了, 他可以為所欲為了。
因此時憂時喜,心情複雜。
鄭之南知道雷翊要回來,在雷翊回來之前就乖乖等在家裡,他從家裡的傭人那裡知道,每次雷翊要過來,原主都會早早等在家裡,哪裡都不去,只為了等待這個男人過來,只為把這個男人伺候好。
所以他也不再出門去賭,去買,等著雷翊進門。
當雷翊踏進來的時候,鄭之南從沙發上坐起來,臉上是討好的笑容,並不刻意,但透出了一抹逢迎。
雷翊沒看到鄭之南之前還不覺得,看到後,心情更復雜了。
看到這樣討好笑容的鄭之南,雷翊竟然有種說不出的失落。
然後暗罵自己,真他媽的賤。
人不聽話的時候想要聽話,聽話了又想看到他直直站著,倔強不看他的身影。
鄭之南從不知道,自己竟然還有演技這種東西。
人果然是充滿潛能的存在,不逼一逼自己,根本不知道還有這樣的本事。
臉上是討好笑容的鄭之南心裡浮起一絲自嘲。
隨便吧,就算上床,上的人也不是他。
只要雷翊不知道是他,那就無所謂。
無所謂了。
反正總要被睡,早睡晚睡也沒什麼區別了。
而且,鄭之南雖然沒說,可他的身體每次和雷翊親熱的時候,他心理牴觸,身體卻並沒有這種感覺,這也告訴了鄭之南,這具身體已經熟悉雷翊的每一次撫/摸和挑/逗,他們本來就是情人關係。
他何必去做那王母娘娘,就因為被流放到了這裡,就讓兩人無法做想做的事情。
那天晚上,鄭之南很順從,也刻意表現出想念雷翊,很急切的模樣,但被雷翊推開了。
雷翊有些煩躁,他讓鄭之南躺好,然後問了他一個問題。
“半個月之前發生了什麼,你還記得嗎?”
“半個月之前……”鄭之南露出迷茫的神情,然後瑟縮地說,“有些記憶,但不是很具體,似乎……似乎……惹你不開心了……還有手上的疤……”
“你沒什麼感覺?”
“有些模糊,感覺像做了一個夢,迷迷糊糊的……”
“那天早上,你醒了後,就跟變了一個人一樣,尋死覓活的,還要離開我,我沒答應,你就割腕自殺——”
雷翊說到這裡,鄭之南就非常驚恐的抱住雷翊說:“不可能,我怎麼可能對你做這樣的事情,你知道的,我最喜歡的人就是你!我最愛你!”說完,鄭之南作勢要去吻雷翊的唇。
雷翊越聽越煩躁,用手擋住鄭之南,讓他安分的躺好。
“消停會兒,我這會兒只想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