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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部分

好在保羅並沒有拿它打牙祭的意思——衝到河邊之後,他便將腦袋整個地埋入了冰冷的,似乎還泛著臭氣的河水中,似乎只有這樣的刺激,才能讓他已經昏聵的頭腦再次清醒。

只是真正喚醒他意識的,並不是冰冷的河水,而是耳邊那清脆的“叮噹”聲。小保羅拔出腦袋一看,才發現弄出聲響的,居然是刺客逃跑時遺落的那支長劍!

在辯解的時候,好像這支劍就一直握在自己手裡,而自己,還用它與那些想要“處決”自己的人對峙來著。後來……大概是逃跑時,下意識給帶出來了吧!

然而帶出來,又怎麼樣呢?誠然這把劍,是尋找那冒牌衛兵的唯一線索,可自己又不是狗,難道還能透過握柄上的氣味,尋到對方的老巢不成?別開玩笑……等等!

狗?

第四卷 曾經的榮耀 第七百八十章 嘯日的小人物

對了,烏吉娜那裡,不是還有一條喚作“愛人”的母狼麼?那傢伙如此厲害,嗅覺應該也差不到哪去吧!——至於那相對正牌的“老布”……拜託,那玩意能算狗嗎?分明就是一變了形的妖孽啊!

一想起那隻禿了毛的老狗,竟然拖著自己跑遍了半個城市(剩下的山路基本都是在昏迷中度過的,記憶反而不深),小保羅的胃就禁不住往上直反酸水兒,連帶著整個肩軸,也開始隱隱作痛起來。

那種令人“欲仙欲死”的經歷,他可是不想再多來一次了。因此在小保羅心裡,還是這頭瞧著賞心悅目的母狼更可靠些。

也更安全。

唯一的問題,就是當初那些冒牌衛兵找上門來,理由便是這條美狼咬傷了某個“莫須有”的人物;害得他們不得不將其放出去躲避,以免被撞個正著,連推脫的餘地都沒有。如今想來,這也是整個計劃中極為陰險的一環吧!

雖然保羅料定了這頭狼不可能跑得太遠,應該還在這附近盤桓,但畢竟那玩意長了四條腿,一時半會之間,他又怎麼可能找得到?至於烏吉娜常用的那種口哨,小保羅更是無論如何都吹不出來。

不過,小保羅也有他自己的辦法——小時候,每次他在吃晚飯時唱歌,費舍爾大嬸就會用盛湯的木勺敲他的腦袋,一邊敲還一邊在嘴裡呵斥:“別嚎啦!回頭再把狼給招來!”

年幼的他一直都不明白,為什麼自己唱歌還有召狼的功效,直到長大後才聽一位瘸了腿的老獵人說:原來狼這東西,對地盤的觀念是相當強的;根本容不得自己的地盤上,有屬於其他群落的狼出現。因此只要是聽到附近有狼叫喚,無論真假它們都會過來看看究竟的,而且一來還不止一頭,是一群。

——狼的尊嚴,不容冒犯!

是以在那之後,小保羅就沒怎麼再唱過歌;除非是和朋友在一起喝得眼花耳熱,拎著酒瓶板磚滿大街“打狼”的時候(當然每次到了最後,挨他們打的都不是狼……)

好在長時間不唱,並不代表就忘了該怎麼去唱——只見小保羅左右看了兩眼,蹲在那挺直了背,讓噎在褲腰帶底下的氣息能夠順利地直通頂門;同時他的一雙前手,也深深地插進了河灘的卵石中,攥緊,使勁……

“她要來了,這是真的……梯子、木床、和我的穀倉。我要把你們都打扮得漂亮,讓她高興,梯子、木床和我的穀倉……”

這首歌本來沒名字,也沒有什麼所謂的“歌詞大意”;說白了其實就打掃穀倉這麼點事,表達了一個由於貧窮,而只能寄住在親戚家穀倉裡的年輕人,對愛情那種美好的憧憬和希望。

只可惜以小保羅如今的狀態,又如何唱得出那種快活的“希望”味來?因此好好的一首歌,愣是被他嚎得聲聲泣血,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人姑娘家嫌他家窮,一開始就把他給踹了呢!

然而歌曲的第二段……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