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覺的時候,她看到頂上好幾處窟窿。
後知後覺地,她想起來了:以前,每年家裡頭都很少漏水的,因為陸懷安會一年兩趟,到屋頂上撿撿瓦片,換掉破的舊的瓦片。
那時候,她的日子真好過啊。
家裡的活有沈如芸幫襯,地裡有陸懷安搭手。
他賺的錢還會上交大部分,她只需要做些尋常小事,經常有空去走親戚,四處嘮嘮。
可那一切,好像已經是上輩子的事情了。
趙雪蘭以為,都這樣了,陸保國肯定知道錯了,會收斂的。
誰成想,日子沒了盼頭後,陸保國喝酒喝得越來越猛,終日就難得有清醒的時候。
欠的不再是賭債,而是酒錢。
這一次人家不要他的手指頭,要他去挖煤。
屋裡冷清清的,只剩下了趙雪蘭一個人。
在礦上,有人閒聊著:“聽說沒,鎮上抓著個人販子!是被人舉報的,舉報後獎了兩萬塊錢呢!”
“獎兩萬?不可能的吧。”
“怎麼不可能,人家爸媽高興啊,上頭獎了三千,人孩子親生父母給了一萬七,湊了個整。”
說者有心,聽者有意。
陸保國底子本身就虛得不行,哪受得了這邊的苦。
聽了這番話,他目光微動,面部微微抽搐,重重抽了口煙,垂頭走了。
冷眼看著他離開,眾人交換一個眼神,各自散了。
到晚上的時候,又有人說:“那舉報的人,聽說還是個從犯呢,舉報了他老大,好傢伙,刑都沒判的,戴罪立功了屬於是。”
這些話聽得越來越多,陸保國也越來越躁動。
有些忍不住,他湊了過去:“老哥,那人當真沒判刑?”
“那可不,揚眉吐氣了還,畢竟從犯嘛,又幫著抓住了主犯,這可是有功的。”這人搖搖頭,頗為感慨的:“畢竟有句話咋說來著,浪子回頭,金不換嘛!”
再說了,人一時鬼迷心竅罷了,現在知道錯了,幫著找回了孩子親生父母,人家感激著呢。
那兩萬塊錢,就是最好的證明。
兩萬。
陸保國搓著手指頭,眼睛有些直了。
兩萬塊,那能買多少酒了啊……
他現在才欠一千多呢。
陸懷安當時抱過來的時候,穿得可好了。
身上的東西抵出去,都換了不少錢。
陸懷安都跟他們斷絕關係了,想要把人哄回來肯定是不成的。
可要是,他幫著他找到了親生父母呢?
他家那麼有錢,肯定也會給很多錢給他做謝禮吧?
都不用多了,兩萬……不,二十萬,有二十萬就夠了!
夠他下半輩子生活了!
陸保國越想越興奮,甚至來來回回的,在腦海裡把想說的話演練了好些遍。
他可以,真的,他也是從犯,本來孩子也不是他抱的,是趙雪蘭抱的啊。
反正跟陸懷安不能緩和了,倒不如,好好利用一下,最後換點錢也行。
越想,就越覺得可行。
到這一日,他酒勁上來了,又賒不到酒,腦袋一熱,他竟從礦上跑了出來。
藉著點酒勁,他跑到了警察局:“我要舉報!”
問到要舉報誰,他打了個酒嗝:“舉報我媳婦!趙雪蘭!她偷過孩子!”
網頁版章節內容慢,請下載愛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