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豬肚是什麼東西。這種骯髒的玩意,為什麼李明會拿來做菜,關鍵居然那麼香,這才是他真正好奇的地方。
隨即,他卻是偶然看見荀採夾起一塊,放進嘴巴里面咀嚼起來,而且越嚼越香的樣子。頓時好奇,直接放在口中,終於是吃了起來。
一股噴香的味道瞬間席捲而來,沒有想象中的騷味或者臭味,反而有種醇香的味道。或者說那還是豬的味道,但卻和記憶裡面的豬肉完全不同。生薑沒有抹殺這種味道,反而把這種味道變得更加的純粹。
“非常美味,真是沒有想到!”荀緄點了點頭,此等美味不亞於烤羔羊或者魚膾。
“羊肉串,這股異香是何物?”荀緄拿起一串羊肉串,孜然的味道撲面而來,只覺得這股奇異的味道,和羊肉是那麼的相配。
放在嘴巴里面嚼了嚼,只覺得口齒流香,完全沒有羊肉的羶味,哪怕這不羔羊肉。關鍵是這股異香,沒想到居然真的和烤羊肉如此搭配,感覺這樣的羊肉串,吃多少都不夠!
回過神來的時候,五串羊肉串,已經完全吃完。作為一個經學大家,荀緄已經很久沒有,在人前吃得那麼快,感覺有點尷尬。
抬頭看了看眾人,結果發現大家都沉浸在吃飯的美味體驗之中,居然沒有發現他的尷尬。其實荀諶等人早就發現,只是自然不好讓父親丟臉,索性裝作不知。
關鍵是,這些菜餚真的很美味,也很下飯,一番粟米飯下肚,只覺得意猶未盡,又命人端上來一碗。仔細想想,以前似乎還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情況。
“賢婿,這個雞,似乎是叫做叫花雞,卻不知道因何而得名?”荀緄對於最後一道葷菜,也就是這道叫花雞最是好奇,居然要用到荷葉,於是抬頭問道。
“說起來怕岳父嫌棄……”李明有點不好意思回答。
“但說無妨!”荀緄笑了笑,這個雞的味道噴香可口,只是聞著已經食指大動。
“小婿以前曾經和流民為伍,有一次真正要餓壞的時候,一個叫花子,其實也就是乞討者,帶我吃了這個烤雞!”李明苦笑,稍微把背景說了出來,好在沒有倒大家的胃口,甚至荀衍還饒有興致的看了過來,希望他能繼續。
“其實雞也並非乞討者家養,而是偷別人家的。他本身就是一個乞兒,自然也沒辦法弄到鹽巴和鍋灶,索性用尖利的石片殺了雞之後,直接清洗好內臟,又塞了回去。
最後帶著毛抹上泥巴,做成一個泥殼,然後就埋入淺坑裡面,並且在上面燒火。許久後砸開這個泥殼,雞毛直接就被泥殼帶了下來,肌肉卻是鮮嫩無比。
小婿其實也是在這個基礎上,把醃製過的雞肉,配上荷葉包裹起來製作而成。相比起來多了幾分荷葉的清香,卻少了幾分原汁原味!也算是為了紀念那個救命恩人,所以小婿也就把這道菜,叫做叫花雞!”李明緩緩說道。
真正讓他遺憾的是,這次沒有處罰美味加成,雖然已經算是非常美味,但李明反而更加好奇,若是能夠得到美味加成,到底能夠創造出怎麼樣的美味出來。
“沒想到只因為乞兒的窘境,就創造出了這道美味,倒是有趣!”荀緄大笑,這道菜的出現絕對是一個偶然,但沒想到卻被髮揚光大。
“百姓的智慧的無窮無盡的,只要善加引導,他們能夠創造出無限的可能性。也只有更多人投入其中,衣食住行才會變得越來越豐富多彩,大漢才能迎來真正的盛世!”李明也是有感而發。
“哦,賢婿此言,倒是頗為新穎!”荀緄淡淡一笑,只是語氣之中,多少帶著些生硬。
“也就是小婿當時有感而發而已,見笑了!”李明慌忙回道。
就算傻x也知道,當著世家的面去捧那些百姓,不是和自己過不去麼?這個必須要改!想要在在這個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