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愛綿綿無絕期。
我的名字是洛卡·道格拉斯。
這是一個巨星的名字,我拿來用了。我只是一個孤兒,從小流浪在紐約街頭,以偷盜為生。有一天,我被抓住了,但是那個男人瞧了我一會兒,說:“想一直有飯吃嗎?”
“想。”我毫不猶豫的回答。
然後決定了我的一生,血腥之路。
當我在修羅島進行殘酷的試煉時後悔已經晚了,除了殺人,努力活下去,我的腦子裡一片空白。
然後遇見了那個人,我一生的劫數。
方紫荊。
他只是個四五歲大的小鬼而已,但是當他看到血腥的殺戮場面而面不改色時,我震驚了,而且羞愧。這麼小的孩子都沒瘋,我居然就放棄了嗎?
那個孩子說:“與其我們自相殘殺,不如讓他們去死。”輕輕的一句話,震得我的心發麻。
當那個孩子輕描淡寫的制定計劃時,我已經決定永遠追隨他了。不是因為他的能力,也不是敬佩什麼的,單純的……因為……我想跟隨他。後來我去了月島修行,而他,跟隨師父單獨修行了。月島的修行不再是單純的殺戮,而是根據每個人的天賦潛能選擇自己要發展的方向。在選擇時,想起他說過的:“啊啊,如果會催眠就好了。”於是選擇了最難學的催眠。雖然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但是,是你的願望,我會達成,盡我所能。
思念是毒,而我甘之如飴。因為是他。
終於要再次見到他了。五年了,你好嗎?我的心上人。懷揣著躁動不安的心,期待我們的重逢。
“你是誰?我們認識嗎?”長開的孩子更加的精緻美麗,清澈的眼裡沒有他的存在。清清淡淡的語氣凍結了他欣喜的心。砰砰跳動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忘記了,忘記了!原來在修羅島的日子只有我一個人在懷戀嗎,原來重視這段情誼的只有自己嗎?原來……在他心裡我一點也不重要。但是,無論多麼的傷心,還是放不下啊,我的少年。於是在他選擇下屬的時候說:“我會催眠。”他果然有興趣,選擇了我。原來,你忘記的只是不重要的東西啊。
少年的殺人方式很有趣,他幾乎沒有親手殺過人,都是以一種奇怪的方式讓別人去殺。他專找與目標有怨的人,以消除怨恨為由,收錢辦事……真的很莫名其妙。跟在少年的身邊,作為助手,原以為會更加貼近他。但是越相處越發現,對他,無從瞭解。是正是邪?是聰明還是遲鈍?……也罷,就讓我這樣跟著你吧。
“為什麼不動手?”我問。
“啊,不喜歡血罷了。”他的語氣淡淡的,理所當然的。
不喜歡血,為什麼加入組織?
他還常常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我只是看著,然後縱容。以自己小小的縱容來表現我的愛意。即使他從不明白。
少年理直氣壯的黑暗,張揚隨性的快樂,永遠的一往無前,從來……不會回頭看看。這是我迷戀的地方,也是我痛苦的地方。而我,也只能跟隨在身後,作為一個稱職的助手,一直一直的……暗戀。
一往無前吧,我的少年,我會為你排除一切的障礙。
9
忍足侑士穿好校服,看著鏡子裡的少年,暗紅色的西裝校服別有一種優雅與高貴,少年深藍的半長髮柔順的垂下,紫色的眼一如既往的清澈,勾勾唇,好像嘲弄著世間的一切。
從今天起,就是忍足侑士了,直到……劇情結束。
戴上無框的金邊眼鏡,少年顯得斯文而優雅。
“早,忍足侑士。”鏡中的少年一笑傾城。
“啊!!忍足大人!”踏入校園,花痴的女生就瘋狂的叫喊,忍足侑士忍著入耳的高分貝,還要保持風度翩翩。真是……去他的!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