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蜀地用兵的橋頭堡,又關押有張任沈彌等軍士,劉賢不敢放鬆巴東的防守,遣王威領萬人鎮守巴東,楊存則領著之前沙摩柯部和文聘的守兵共計八千人來援劉賢。益州中部的二劉之爭,眼瞅著就到了最終的決戰。
11月中,趙韙邀劉賢在江州以北的巴縣決戰,劉賢欣然受之。雙方在巴縣以北的永興鄉布開人馬。劉焉軍足有七萬之巨,而劉賢部人馬也足有六萬之眾。
人一旦多了,多一萬個人兩萬個人其實就沒有太多區別了,所以劉賢的人馬並不佔劣勢。各位看官請帶入的想想,在相同情況下,一個人肯定是打不過兩個人的。那麼十個人也很難打得過十一個人,但是已經可以打打了對吧。那假如是三百個人打三百零一個人甚至三百三十個人,那就不一定了。
那麼劉焉為什麼要放棄自己的城池優勢要和劉賢打野戰呢?說來也沒什麼特殊的,就是劉焉感覺自己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了。他不想在耗下去了,劉賢已經在巴東和涪陵站穩了腳了。
說難聽點,如果劉賢避戰要拖,依仗巴東郡治魚復縣也能拖住,那到時候帶著雲梯衝城的就是劉焉的人馬了。如果不能一戰擊破劉賢,那麼巴東和涪陵就像兩塊惡蘚一樣永遠粘著益州。
在馬後炮一下,還是怪法正太託大了,將幾乎整個巴郡的糧食都留給了劉賢。
劉焉知道自己的兒子劉璋什麼尿性,快三十了,為人懦弱多疑,實在不是一塊好料子。他最喜歡的劉範現在還在長安,他不得不要整肅益州。若是沒能整肅益州,劉璋掌權,那麼益州也會被劉賢的巴東涪陵慢慢蠶食。那麼何不領著優勢兵力和劉賢打決戰呢,劉焉可沒覺得他正面戰場上的優勢兵力沒有用。
七萬打六萬,優勢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