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一些可買可不買的書,這樣算起來,花出去的錢總數也不算少,不過那可以享受到一種聚書的樂趣,看著那麼多書都屬於自己了,也是一種幸福。花錢買樂嘛,其實也不比別人高尚到哪去。
總的說起來,我已經買舊書上癮了。只要還能有舊書攤可去,我就覺得自己比較快樂。至於其他的,先不想那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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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故書(1)
乖醜醜�發帖時間:2002�04�1514∶27∶00
總是覺得生活太匆忙,匆忙得留不下多少記憶。每天出門就向右走,很晚的時候再迷迷糊糊地乘車回家。再向左走的時候,就必定迷路,越走越陌生,越陌生就越害怕。所以,在這個城市,我從不敢亂走,總是認定一個方向去感受它。失去的,卻是各種可能的樂趣。
早上9點,有人給我打電話說出來喝咖啡吧,多好的天氣啊。我含糊地答應著,還沉浸在剛才的夢中沒有完全醒來。掛了電話,把音樂開啟,我繼續躺在被窩裡發呆。養成這樣的習慣很多年了,早上醒來總是要賴在被窩裡發一會呆,然後新的一天才能真正開始。否則,這一整天都會精神萎靡,總覺得沒有緩過神來。
頭腦漸漸清晰,想起今天是週日,我有足夠的理由到西湖邊去喝一杯咖啡,而朋友們在府南河邊等我。那條河邊有很多柳樹,還有成排的銀杏,很適合坐在樹下喝茶或者曬著太陽掏耳朵,還可以找個人來按摩按摩,自己繼續聊天或打盹。這種悠閒的感覺似乎離自己很遠了,手忙腳亂地想整理自己的生活,結果卻是猴子扳包穀,只剩下一些忙亂的記憶。
把書店裡的書一本本往家裡搬,忘記了自己曾說過的,不在這個城市買書。書是財富,有時候也是一種負累,會讓你產生不捨的念頭,而一旦不捨,很多事情就做不到灑脫和自由了。想起在另一個城市裡寄存在別人家裡的那些書,心裡莫名泛起一絲隱隱的痛,看似瀟灑的行走,拿不起、放不下的東西其實太多。一本書、一個城市、一個人、一段歲月,誰能夠真的不在乎?
我不喜歡小書店,我喜歡書城,一整座大廈都是書,可以在那裡呆一整天,可以從一樓到二樓再到三樓四樓,找到你想要的所有書。那種小小的書店,總讓我想起盜版書;那種用紅墨水寫了“特價”兩個大字的書店,總是讓我想起夜市上那些“揮淚大甩賣”的偽劣產品。我固執地給自己找各種藉口不進書店,只有我自己知道這種藉口是多麼脆弱。我其實是怕自己一進書店,就像一個頭腦發熱的病人,不買到口袋空空不肯離開。
終於在這個城市安定下來,有了一個窩以後,我拿了地圖開始尋找書店。我已經有好幾個月沒逛過書店了,像一個餓極了的人。結賬的時候,小姐說:“681。”確信自己並沒有聽錯後,我把書又翻檢了一遍,發現再也捨不得把其中任何一本重新放回書架,只好咬牙掏錢,然後推著腳踏車滿頭大汗地尋找回家的路。在一個路口伸長脖子看街牌的時候,我終於架不住車頭,後架上的書太重,腳踏車翻了。筋疲力盡的我沒法把車扶起來,還好,有警察叔叔幫忙,還給我指明瞭回家的路,我就騎著摔歪了頭的車把書搬回家了。雖然老是迷路,但我的腳踏車技術還不錯,這是我感到得意的事情。
生活增加了買書和買碟片的內容,忽然就美好了很多。我規定自己從此不許喝茶、泡吧、逛街,終止一切與腐敗有關的活動。我知道西湖在我家的左邊,這是我有次迷路後發現的,距離300米左右。有人打電話叫我喝咖啡,在西湖邊的星巴克。我出門向左走,穿過街道,想坐人力三輪過去,這樣我就不需要問路了。空等了半天,不得不開始問路,被告之我要找的地方離我只有200米,問了三次路以後我終於坐在了露天咖啡吧裡,而西湖就在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