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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部分

反國際法的,但華夏正規士兵的便衣化也是違反國際法的。”

辯解者一方面承認倭寇“大量屠殺俘虜違反國際法”,一方面又歸咎於“清軍正規兵的便衣化”,這更是沒有什麼道理的。即使有少數清兵未來得及隨隊伍北撤,無奈便裝分散隱蔽,既談不上違反國際法,也不能成為倭寇大量屠殺俘虜和大量屠殺平民的理由。

“事實上,倭寇在進攻旅順之前已確定了不保留俘虜的方針。這些辯解和如今關於南靖大屠殺的那些辯解如出一轍,我就是想在第三部開篇的時候將旅順大屠殺這一歷史事件的真相還原在世人面前。”在說完了自己的想法之後,雷濤看到寇文的神情有些激動,眼睛也已經溼潤了。

寇文是遼河省遼安人,這個情況雷濤是知道的。可他不知道寇文的祖籍正是旅順。

“我家原本就是旅順人,我曾祖父就是那三十六個倖存者之一……”寇文說道這裡語音哽咽著說不下去了。

對於旅順大屠殺國內的歷史記載相對來說要比南靖大屠殺少很多,一方面是歷史久遠的關係,畢竟那是發生在一百多年以前的事情了,另一方面也是由於當初留下來的倖存者不多,直接記述很少。

如今的人們只能在一些當年外國記者的報道中找到隻言片語。

據英國人艾倫的《龍旗翻卷之下》記載:“菊國士兵追逐逃難的百姓,用槍桿和刺刀對付所有的人;對跌倒的人更是兇狠地亂刺。在街上行走,腳下到處可踩著死屍。”

“天黑了,屠殺還在繼續進行著。槍聲、呼喊聲、尖叫聲和呻吟聲,到處迴盪。街道上呈現出一幅可怕的景象:地上浸透了血水,遍地躺臥著肢體殘缺的屍體;有些小衚衕,簡直被死屍堵住了。死者大都是城裡人。”

“倭寇用刺刀穿透婦女的胸膛,將不滿兩歲的幼兒串起來,故意地舉向高空,讓人觀看。”

據摩國《紐約世界》記者克里曼描述:“我見一人跪在兵前,叩頭求命。兵一手以槍尾刀插入其頭於地,一手以劍斬斷其身首。有一人縮身於角頭,日兵一隊放槍彈碎其身。有一老人跪於街中,日兵斬之,幾成兩段。有一難民在屋脊上,亦被彈打死。有一人由屋脊跌下街心,兵以槍尾刀刺插十餘次。”

“戰後第三日,天正黎明,我為槍彈之聲驚醒,日人又肆屠戮。我出外看見一武弁帶兵一隊追逐三人,有一人手抱著一無衣服的嬰孩,其人急走,將嬰孩跌落。一點鐘後,我見該孩已死,兩人被槍彈打倒。其第三人即孩子之父,失足一蹶,一兵手執槍尾刀者即刻擒住其背。我走上前,示以手臂上所纏白布紅十字,欲救之,但不能阻止。兵將刀連插伏地之人頸項三四下,然後去,任其在地延喘待死。”

“次日,我與威利阿士至一天井處,看見一具死屍。即見兩兵屈身於死屍之旁,甚為詫異。一兵手執一刀,此兩人已將屍首剖腹,刳出其心……我經過各街,到處見屍體均殘毀如野獸所齧。被殺之店鋪生意人,堆積疊在道旁,眼中之淚,傷痕之血,都已冰結成塊。甚至有知靈性之犬狗,見主人屍首之僵硬,不禁悲鳴於側,其慘可知矣。”

據英國法學家胡蘭德的《關於中日戰爭的國際公法》引用維利爾斯的記載:“當時菊國官員的行動,確已越出常軌。他們從戰後第二天起,一連四天,野蠻地屠殺非戰鬥人員和婦女兒童。在這次屠殺中,能夠倖免於難的華夏人,全市中只剩36人。而這36人,完全是為驅使他們掩埋其同胞的屍體而留下的。”

菊國第二軍司令長官大山岩陸軍大將的國際法顧問有賀長雄,在旅順當著西方記者的面承認:“我們在平壤抓了幾百名俘虜,可是我們發現要養活和看護他們,既費錢又麻煩。實際上,我們在這裡一個俘虜也不抓。”

菊國官方也是清楚知道倭寇在旅順屠殺平民的